哪些明星酒后喝出過荒唐事?
俗話說“酒品見人品”哪些明星喝完酒都做過“荒唐事”?
明星因喝酒惹下的“禍”1.口無遮攔型
樂嘉:曾在綜藝節(jié)目的錄制現(xiàn)場,色彩心理學的創(chuàng)始人樂嘉為支持自己隊的殘疾選手崔萬志大膽演講,哪知酒量太好了,一下喝了兩瓶53度的白酒,所謂酒過壯人膽,于是樂嘉就開始口無遮攔、接連爆粗,導致金星、魯豫、竇文濤等嘉賓齊齊離場,一度中止錄制。
2.喝酒駕車型
高曉松:在2011年因醉酒駕駛造成四車追尾,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被判6個月拘役,還被當做典型進行教育,出獄后高曉松成了反酒駕的代言人。
吳京:2006年在北京三里屯醉酒駕駛,行政拘留10天,暫扣駕駛證5個月,罰款1800元,扣駕駛證12分。
王志文:2012年的時候王志文涉嫌酒后駕車被交警攔下,當時他還對著鏡執(zhí)法鏡頭豎中指,罰款1000元,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
闞犇犇:電視劇《人民的名義》扮演鄭勝利的演員,2017年12月13日,闞犇犇因危險駕駛罪被無錫市濱湖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梁家輝:2002年11月,梁家輝在紅海底隧道醉駕被捕,被判罰12000元及停牌18個月。
2005年梁家輝酒駕撞上一輛行駛緩慢的旅游巴士車尾,旅巴司機受傷。判監(jiān)禁2個月,獲準緩刑3年,并被罰款1萬港元及停牌3年。
孔令輝:2006年7月酒駕無牌照保時捷跑車與一輛出租車發(fā)生刮蹭,并發(fā)生沖突。依法拘留,扣除駕照半年,處以1800元罰款。
撒貝寧:2010年5月5日因酒后駕車在北京三里屯附近被警察抓獲,拘留15天,一次性扣除12分。
陳喬恩:2018年1月4日凌晨陳喬恩因酒后駕駛,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限2年,并要求她須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動,須在1年半內(nèi)履行
洛桑:1995年10月2日,喝完酒駕車回家與一車相撞,年僅28歲洛桑命歸黃泉。
3.酒后鬧事型
鄭中基:2000年2月16日,鄭中基在赴臺北途中,因醉酒后與機組人員發(fā)生沖突,被警方逮捕。賠償航空公司及罰款美金2500元。
曹格:2007年在聚會上喝醉后暴打傷人,最后以賠償10萬元新T幣告終。
徐崢:和朋友喝酒因被狗仔偷拍,動手打了狗仔。
4.酒后“亂來”型
黃海波:2014年5月16日因酒后PC被警方抓獲,被拘留十五日,收留教育六個月。
陳浩民:2011年,在橫店拍戲的陳浩民酒后非L女藝人陳嘉桓,制造轟動娛樂圈的“狼吻門”事件,雖然最終以陳浩民道歉告終,但是他的形象卻從此一落千丈。
曾志偉:曾在大型活動上作為司儀的曾志偉在后臺喝了幾杯酒,再度上臺后開始發(fā)酒瘋,突然對女藝人丘凱敏施咸豬手。
(以上羅列了幾種典型的因酒后不理智而惹“禍”的行為)
酒是雙刃劍,既能成事也能壞事!酒是多情物,讓人又喜又悲!
酒的利弊酒,在中國有著幾千年的歷史,無數(shù)的文人墨客曾仰仗著酒力、寫出了萬千的美文詩篇。也有因酒而毀掉事業(yè),家庭,甚至是生命。
酒原本沒有錯,錯的是那些因酒而壞事的人。
一,人為什么要喝酒
1.酒文化
從文化氛圍來說,喝酒是為了祭祀,祭天出征、紅白喜事必有酒,這是一種中華文化里特有的儀式感。
2.抒發(fā)感情,借酒消愁
古人:比如古人常說,借酒消愁愁更愁,由此可以看出古人以酒,來表達自己的悲痛與哀傷之情。
在古代,離別時要么是折柳相送,要么就是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這種飲酒則表達著離別的依依不舍之情,對友人的不舍與美好的祝福
現(xiàn)代人:每天穿梭在人來人往的都市,每天都面臨著生活、工作的壓力。只有酒能帶他們逃離這個枯燥繁瑣的世界,得到片刻的放松。
普通人也會為生活中的各種瑣事、工作上的各種困難所煩惱。酒就像一枚強有力的助劑,讓我們表達出清醒時刻被束縛住的情感。二三好友、四五兩酒,把酒言歡,忘卻所有,就是平凡人的幸福。
3:健康
因不同的酒它的營養(yǎng)成分不同,包括對人身體的調(diào)節(jié)也不同。就拿我們白酒為例
它可以驅(qū)寒,開胃,還能軟化血管,消除疲勞,松弛神經(jīng)等作用,前提是適量飲用。
二,酒的弊端
酒最大的弊端就是過多飲用。長期過多飲用會導致?lián)p害我們的身體,會讓神經(jīng)過于依賴。
大量飲酒,會讓人神經(jīng)麻木,導致做一些失去理智的事情。
綜上所述,喝酒是一把雙刃劍,亦能成事亦能敗事。
要適量飲酒,讓酒成為一種文化,抒發(fā)心情的象征。
而不是用酒來麻痹自我,釀成禍事。
上述盤點明星喝酒“荒唐事”也讓我們看到所需要承擔的后果。
以作警醒。
好酒莫貪杯,微醺勝買醉。
(與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