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明朝的藩王制度?
這個問題需要分解一下,如果簡單的說藩王制度,明朝還是進行了改革的。但至于拖垮明朝的則是宗室供養制度,兩者還是有較大的區別的。
總的來說,藩王制度有變革,但變的是權利,沒變的是俸?。對于明王朝后期有極大的影響。
明太祖朱元璋的制度說直白一點,就是溺愛導致毀滅,過于溺愛朱家子孫,不吸引前代的歷史教訓,其結果導向卻是害了朱家子孫!首先是藩王的權利制度——不吸取前代教訓,導致第二代即發生變亂。明太祖把兒子分封至各地掌管軍隊與封地,這種制度明顯就是重蹈西漢與西晉政策的覆轍。至第二代,其兒子朱棣明成祖靖難之變推翻建文帝。
就很明顯是打了老朱一個大耳光,使孫子建文帝一支不知下落。自已的傳位思想第一步就實行不了。
明太祖朱元璋畫像
后期的變與不變所以,等到朱棣上臺就開始削藩,他知道自已靠什么上臺的,所以他知道怎么削藩。
一、朱棣的削藩措施——削的是藩王的權力。1、永樂元年四月,朱棣頒旨“自今王府非得朝命,不許擅役一軍一民及斂一錢一物”
2、藩王的封地內遷,如寧王遷南昌、遼王遷荊州等封地均內遷。
靖難之役后建文帝生死之謎
3、權力架空:削減或廢除各藩王的軍隊與護從:各王的護衛與隨從,遼王被削為三百人,人王被削為三十人。如谷王、岷王等被借口廢為庶人。
實際上就回到漢武帝對待藩王的制度。
4、藩王不得隨意出封地,相當于圈養。
但朱棣削的是藩王的權力,卻沒有削藩王的俸?,朱元璋的宗室供俸制卻一直沒有改變。二、明王朝的宗室財政負擔情況1、俸?供應:宗室與官員的差距,造成官員的心理極度不平衡。明代官員俸?制表
以上表,可以看出親王與一品官員俸?的十倍。是明顯的厚宗室而薄官員,這樣的結果,自然會造成官員想方設法的貪污。
2、明朝前期與中后期的歲?總支出對比。
嘉靖與洪武年間宗室供奉對比表
這個剛開始時,在朱元璋時期還看不出來,他只有24個兒子。
可是到了后來越來越多,成祖4個,仁宗9個,英宗10個,憲宗14個。
總之皇親國戚們有錢,國家后來又規定皇室成員又不能出封地。那就只能天天在家生孩子,1492年時,明太祖第五代后裔慶成王這一支子女就有94人。
結果到了明末,明王朝俸?冊列出的皇親達到10萬人。
在1502年時,山西、河南兩省的財政存留收入,不足以支付居住在這兩省的親王和皇親的俸?。
1562年,各地上繳中央的田賦收入總數約400萬石,而分給各地親王的收入這達到800萬石。
而當年全年的田賦合計2600石,宗室的支出約計占國家田賦收入的30.7%。
明成祖朱棣畫像
2、明代宗室獲得祿餉之外,還可通過莊田獲得地租。《明史?食貨志》云:“太祖賜勛臣公候丞相以下莊田,多者百頃,親王莊田千頃,…以其租入充祿。此時諸王只食莊田租稅,對其并不直接管理,莊田仍具有祿田的性質。另外,“郡王諸子年及十五,每位撥給賜田六十頃,以為永業,并除租稅。諸子所生之子,唯世守永業?!?p>然其后“令止給祿米”。從“止”字當可看出明初祿餉和皇帝賜田租入,宗室難以二者兼得。其后,宗室莊田也如公侯,多復歲祿,“歸舊賜田于官”。明代的一傾為一百畝,親王莊田一千傾則為十萬畝,而且為世守永業。
這部分的莊田可以免稅,由皇室外放收租。也是一筆可觀的收入。
同時,這個制度又開啟一個很壞的先例,就是很多地主會找皇親把土地掛靠于皇親名下,可免賦稅。造成明王朝中后期土地兼并嚴重,而國家田賦收入大減!
而明朝萬歷時期的財政收入:2400萬——2600萬兩之間。全盛時期萬歷朝初年1580年,所有田稅加起來2100萬兩銀子,連南宋朝三分之一都不到(南宋孝宗年時財政收入高達7000萬兩)。
當時明朝萬歷年間的一石米估算值0.7-0.9兩之間。折算出糧為2000萬兩之間是為合理值!
明帝國各項雜稅,海關稅(包括隆慶開關后月港收入)、鹽稅、貿易稅、官碟、度碟等所有收入最高不超過300萬兩。
所以,如計莊田收入在內,明朝的宗室財政負擔約計國家財政收入的30-40%之間。這個可以說在明朝財政收入在一個難以增長的情況下,其宗室的財政支出實際上是拖累或是拖垮了明王朝。
三、對比清王朝的宗室俸?制——官員俸?高于宗室而這一點呢,后來的清朝思考就成熟一點。除了國家俸養的鐵帽子王一共十三個(清末占三位的恭親王、醇親王、慶親王),其他的親王隔一代就降一級。
清代官員養廉銀待遇《清續文件通考》42卷
以上兩表可以看出清代的官員俸?比親王等相應級的要高。即使是幫慈禧奪權立有大功的恭親王奕訴,1862年,慈禧也只能是賞其親王雙俸,那就是二萬兩銀子。仍不能與當時的總督相比肩。
可以看到,整個清代對于宗室的負擔支出是較低的。
而整個清代的財政收入一直是穩定在4000萬兩,在清代后期,財政收入最高時達1-2.9億兩(1908年)。支出比例清代比明代就更加低。
另一個問題:可是,即然這樣,后世皇帝又為什么不改呢?1、儒家一直倡導“敬天法祖”,程朱理學在明朝初年被明太祖定為官方哲學。
對于祖訓的忠實執行是程朱理學中,孝文化的一種體現,在這個文化與道德層面上,明后世皇帝,如果對于太祖政策進行較大的修改從道德層面上是講不過去的。對明太祖的政策進行修改為之“不孝”,這是任何一個皇帝都難以承擔的合法性問題。
2、明太祖的政策又很專橫。后世皇帝要修改都不便修改。
在《皇明祖訓》中又寫得很細,子孫后代必須如此。不象宋太祖的遺訓,僅僅是做框架的遺訓,如“子孫后代不得屠戮士大夫及上書言事者”之類。
如明太祖規定十年一次田地丈量。他在位時因為他個人威信還可以做得到。但全國性的田地丈量之事是極為困難的一件事,涉及的人員之多,時間之長,而且越到后期難度越大。到了明武宗時,也做了兩次,可是報上來的數與之前的數是一模一樣。可見明武宗根本就沒有執行,只是按之前的進行報數而已。
3、宗室制度又是慢性毒藥,所以不急于改
如果不是致命的打擊,是不會進行更改,總希望下一代進行改革。
如明成祖之所以改藩王權力制度是確實影響到皇權的安全。是要命的問題,所以就進行了暗改,只改了藩王的權力機制,但是整個藩王的俸?制度卻沒有得到有效改革。
結果: 到了明朝末年,萬歷、祟禎朝,外患嚴重,就想到了加田賦,結果造成明末大規模農民起義。
宗室俸?給不齊時,就改成了拖欠,造成宗室鬧事,那時已經為時已晚。
明思宗(崇禎)殉國處
以上可見,如果用一句話總結,盲目溺愛只能造成毀滅,不吸取歷史教訓更是自取咎由。如果用理性的話來說的話,在制定制度時,必須考慮政策的長久性與可能性。所以,可以說明初朱元璋制定國家大政之時是最沒有眼光的。其中包括了其廢丞相,小農經濟、八股文、海禁政策等。導致華夏文明從此開始衰退。
參考資料:
《明史》
《明經世文編》之《處置宗室查核邊餉議》徐光啟
《明會典》之《營造一》,王府
《清續文獻通考》
《清會典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