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死刑犯來說?
對于一名死刑犯而言,令他們感到驚恐的莫過于對時間概念的敏感程度,因為每一分每一秒都會牽動著他們的某一根神經。
我們都知道一名被判處死刑的犯人被執行“死刑”不但有著非常嚴謹的法律程序,對于執行“死刑”的流程也是較為復雜的,而并非我們想象的那樣宣判之后就拉出去“槍斃”。當法院一審判處該犯人為死刑他們仍然享有一項權利那就是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請求。但上級法院對死刑犯進行復審是需要時間的,那么在這段期間內死刑犯則會被羈押在看守所等待終審裁定。死刑犯每天除了正常的吃飯與就寢也同樣遵守看守所制定的各項監規紀律,如有違反也同樣受到相應的處罰。早在八九十年代的看守所監號里是沒有鐘表的,那么作為一名死刑犯人又是如何來計算時間的?為何又計算的如此準確?
看守所有一項規定每早,中,晚餐過后一律面向墻壁反思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給社會帶來的危害的嚴重性。在押人員會突發奇想在陽光照射的墻壁上根據陰暗面悄悄的做一些相當于刻度尺的標志(不允許)以此來判定時間,其中包括開飯,放風,提審,與正確時間基本吻合。隨著時間的流逝死刑犯的情緒也就越加緊張而驚恐,因為他們并不知道死神會在哪一刻會降臨。因為一名死刑犯被執行“死刑”是不會被提前告知的。他們所面臨的只有兩種結果,一種結果是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而另一種結果則是“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看似是一紙薄薄的終審裁定書,卻決定了一個生命是否在這個世界上消失。被判處“死緩”的犯人會被重新押回看守所等待被投入到“監獄”去接受勞動與思想改造。那么決定被執行“死刑”的犯人就沒那么幸運了。終審裁定書宣讀完畢接下來就是一系列的執行“死刑”的流程。首先由法警為被執行人(死刑)解除手銬改為“法繩”所替代。看守所的工作人員用專用工具為其解除所佩戴的腳鐐同樣改為麻繩所取代。接下來被執行人可以享用一頓可口的餐飯,然后與家屬見上最后一面說一些相互道別的話(可留遺書)。一名罪大惡極的死刑犯就這樣在強制之下走完了自己那短暫的一生。
不知道這一系列的法律流程是否能夠讓我們深知懂法的重要性。只有認真的去學法,懂法,守法,才能夠遠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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