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外派人員社保?
1、只要分公司愿意,當然可以按不禁止就可以的原則辦理。
這必須取決于公司,因為單位繳納部分是單位出,單位當然也不會使用這些讓自己多出血的政策。勞動法規定的是單位和個人須繳納保險,因此只要單位辦理了就合法了,不是說要辦理2份分才合法。2、不用繳納,因為是外派性質,相當于很少補貼的出差,因此不用繳納保險。如果因為成都有少量工資補貼,繳納社保,會形成在兩個地方領取兩份工資,辦理兩份保險的情況,這樣于法更說不通。并且成都的工資補貼很有可能達不到社保要求的工資底限。3、成都的公司工資總額繳納保險沒有錯,但是否將外派人員列入自己的員工共花名冊并且據此繳納社保這是社保要查的,外派人員可以不進成都公司社保員工花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