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如何做好與各方的協調工作?
本文來自20年職場經驗積累所得,重點從協調方法、方式及技巧性等三個方面對協調工作進行了概括,一點心得,希望大家喜歡!
簡單講協調就是調整矛盾、理順關系,提高效率。歸根到底是個工作協調問題。而任何一項工作的協調,都是有時間性的,過了一定的時間,協調就失去意義。可以說時效原則是協調的“生命”,不講時效的協調,必然會“誤事”,給工作帶來損失。
那么作為管理者如何掌握科學的協調的方法呢?
一是預想協調。對一個時期或一個階段的工作、從上級指示要求、本級工作內容到基層工作動態,從單位建設實際需要到各部門要做的工作;以及領導當前思考的問題、思路等,都要進行全面的考慮和思索。從中預測出下一步工作形勢的發展變化及我們可能要做哪些協調工作,以增強協調的預見性;
二是前置協調。根據預想協調所掌握的情況,提前與有關部門打招呼,使之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有個思想準備,或提早進入“狀態”。這一做法對一些上級有明確的要求和一些規律性的工作較為奏效,但要注意適度,提前量不宜過大。
三是主動協調。每當一項大的任務下達之前,有什么好的意見和建議,應主動向領導“進諫”,領導確認后,迅速實施協調。對上級臨時下達的任務;下級臨時反映的情況,在一時很難明確該由哪個部門承辦的情況下,亦應主動協調,以免各部門相互推誘、使工作掛在“空檔上”。對一些具體的事務性工作;要有意識攬、截、管,力爭在部門之間解決,避免“協調升級“;要正確處理協調與參與的關系該牽頭的牽頭;該動手的動手;該動嘴的動嘴;以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積極主動的工作姿態;協調各方完成上級布置和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四是跟蹤協調。對貫徹領導決策,落實大的工作任務過程中因受主客觀因素的影響而出現的矛盾、問題以及不協調現象,進行跟進“調度”。一次不成,反復協調,以保證遂行任務道路通暢,參與人員精力集中。
除了要把握好協調的一般原則和規律,弄清協調的程序外,還必需掌握一定的協調方式。由于協調是一項廣泛的社會實踐活動,因而協調的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究竟采取何種協調方式得當,這是由協調范圍的大小,工作任務的性質以及緩急程度所決定的。一般采用以下三種方式進行協調:
一是信息溝通。信息溝通是整個協調工作的主線,任何協調無不以信息為依據,又通過信息的傳播,達到認識和行動的一致。信息溝通就是互通情報。要通過電話、傳閱件等口頭和書面的形式,了解和收集各部門的工作動態和短期內的工作安排,為領導恰當地安排近期的工作和調整各部門間的工作矛盾提供依據。傳達和通報領導的指示和各部門的工作進程、使各部門了解整個機關工作的全局,明確自已所負責的工作與全局是否協調,并以領導指示和各部門工作情況為導向,調整和確定自己的行為。這種互通情報式溝通協調,及時靈活,簡便易行,它有助于調動各部門自行協調。
二是計劃統籌。
是機關常用的一種協調方式。通常辦公會或各部門聯合辦公會研究確定,一般每月一次。各業務部門根據年度或半年工作的總體規劃,結合當前的具體工作情況,提出月工作打算。爾后,由辦公會共同研究,調整矛盾,作出統籌安排。各部門根據會議確定的事項,制定協調計劃,并協調各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分頭組織實施。這種方式比較適用于預測精度高、變動幅度小,時間要求不太急的工作。對變化因素多,調整幅度大,時間要求急的工作不太適應。
三是隨機商定。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隨時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它通常采取與需協調部門當面協商確定,通過碰頭協調會的方法進行。這種方式一般是在上級指令時限急,或部門在落實指示和大的工作任務中出現新的情況,需及時調整預定計劃的情況下進行的。協調時,可由領導牽頭,也可由秘書部門出面協調,事后向領導報告。這種協調方式便于應急,協調速度快,效率高。但協調者必須了解上級和領導總的意圖,以免協調走樣。
搞協調,不僅要有積極主動、敢于負責的精神,還必須掌握一定的技巧,善于協調。這里試談幾點作為引子,供大家深入研究時參考。
一要重視人緣交際。協調是在人與人之間進行的,良好的人緣交際,是順利實施協調的必要條件。有人曾總結道:大凡協調成功者多是人緣交際好,或得到人們的好感、好評、享受到信任和尊重,或被人諒解理解,這話是很有道理的。有了好的人緣交際,就可產生一種和諧的氣氛和相容的心理,協調起來就順利的多,所謂“人熟好辦事”,其要義就要這里。毛澤東同志曾說過:“諒解、支援和友誼,比什么都重要”,就是這個道理。
二 要注意捕捉時機。這一條對搞好上、下協調都很重要,比如對上,一個時期領導正在思考某一重要問題或某項重要工作,該如何辦理時,這時你去向領導請示或蹉商,提出符合領導意圖的協調意見和建議,就容易被領導吸收或確認。再一點,就是領導情緒比較好的時候,也是協調的最佳時機。一般說來,領導工作煩忙,心情煩躁時,不宜去“迎風”協調,即使必須去協調,也要見縫插針,見機行事,多談些領導最關心或最感興趣的問題,取得共嗚后,因勢利導,切入正題。對下的捕捉時機,就是“借東風”順水推舟。比如一個重要問題需要協調解決而遇到困難時,這時正好上級開了一個會,有了明確的指示,或下發了文件,有了具體的規定,或某個領導人作了批示,假如這些都有利于問題的協調解決,就不要放過這個機遇。
三要善于軟化矛盾。協調的事情辦多了,有順暢的時候,也必然有碰釘子的時候,況且協調面對的就是大量的矛盾和分歧,解決起來不可能事事都順利。協調工作碰釘子時,要注意做好軟化、消除的工作,切不可硬碰硬,硬碰硬就容易把事情辦砸。一是協調領導層。比如,某一領導直接交辦一件重要事宜,由于事前通氣不夠,可能其它領導不同意辦或意見不一致,這時處于“夾縫”中的協調者,如果不注意溝通或溝通不成,辦或不辦都可能會出現‘倆頭不落好’的情況。若某一領導不了解“內情”,就此事提出批評甚至發脾氣時,協調者不能因“受冤”而輕易動怒、甩手,更不能將其他領導的不同意見和盤托出予以辯解,而必須沉著冷靜,有大度容忍的胸懷,主動承擔責任。事后,再作說明,再行協調。二是協調領導和部門之間。由于領導與部門之間看問題的角度不同,處理問題的方法不同,加之個人的素養不同,因而在工作上的矛盾和分歧是難免的,在協調這類問題時,應著力做好彌合,勸說的工作,擴大其共同點,縮小其分歧點。來回傳話,既不能“失真”,也不能:“逼真”,凡有利于協調的話就說,不利于協調的話就不能說。不要把領導的批評話,部門的牢騷話一咕腦兒兜出來,傳給對方,更不能幸災樂禍胡摻和,這是職業道德所不允許的。如果領導和部門各持已見,一時協調不通而又必須協調時,那就應當將情況真實地報告其他領導,請其他領導出面協調。三是協調部門之間。在協調中,如果其它部門不配合,應采取說理的辦法消除誤解,取得共識,如果一時不聽協調,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暫時放一放,待其冷卻后,再伺機與有關部門協調,如果分歧較大協調不通時,可報告領導處理。報告領導,要客觀公正地把情況說清楚,不要亂發議論,打“小報告”打“小報告”最終沒有“好果子吃”這是協調成功的大忌。
四要講求語言藝術。工作協調能否順利進行取得成功,語言是重要條件。會說話的人一句話可以辦成一件大事,不會說話的人一句話可能把一件大事辦槽。因此,搞協調,必須努力“吊嗓子”“練唱功”,學會說話。首先,要用詞準確。表述清楚,要用上級的指示,領導的意圖來規范自己的語言,約束自己的語言,不能“散講”,更不能當“歪嘴和尚”走腔跑調。其次,說話要注意情趣。有感染力、說服力,讓人感到親切,愿聽;千方不要講噎人的話,講噎人的話,搞協調注定要失敗。再次,要根據不同的對象把握好語言的分寸。對平行部門的協調,其語言基調是互酬、是磋商,但又不要放棄大原則;對領導的協調,其語言基調則多用請示、探詢的口氣。總之,語言是一門大學問,如何運用得當,關鍵靠協調者在實踐中去用心把握、用心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