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房子都建二三十層高?
如今房子和墓地都成了剛需。墓地管理費20年一續約,時間到了沒有按時續費,骨灰可能會被挖出。而住宅房的房齡到期后,如果未申請續期,房子則會被收回。
幾年前一直流行“炒房熱”,人們認為房子是剛需,現如今又刮起了一陣“買墓地熱”,墓地也成了生活中的剛需。
生老病死一直是經久不衰的話題,人活一輩子為了兒女努力奮斗,辛苦工作攢錢買房、買車,只為了能讓家人過得更加幸福。雖然現在國家推出了很多新型的殯葬方式,國家也呼吁大家多選擇一些利于環保的樹葬、海葬、草坪葬這種綠色生態殯葬,但對于很多人來說,火葬還是第一選擇。
于是,攢錢買墓地跟買房一樣都成了人生的“頭等大事”,只不過一個給死人住,一個給活人住。買過墓地的人可能都知道,買墓地就像買房一樣,正確地說我們不是買,而是“租”。
墓地的使用期限跟所處的土地有關,一般是50-70年,但是現在墓地的管理費20年一續約,20年的期限到了,如果亡者家屬聯系不上,也不繼續續費,那么墓園將根據民政局、省民政廳等相關部門文件把骨灰另作處理,骨灰可能會被挖出。
房子也是一樣,70年的產權,產權到期后如果沒有申請續期,那么業主可能就會被趕出去,土地使用權也會由國家無償收回。
2019年溫州就發生了這么一件關于“房齡到期,業主需要繳納十幾萬”的事:
近日,在溫州一部分市民正常買賣二手房后卻無法完成交易,原因竟是房子的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續期,就必須繳納占房價總額約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讓金。而且,不少市民發現,他們持有的土地證上寫著土地年限不是70年,而是20年。
也就是說,溫州住宅房子使用權限到期后,續期繳費達到房價的三成。這個消息被媒體曝光后,震驚整個溫州房產市場,甚至全國人民都開始檢查自己買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產權到期后會面臨什么情況?很多人都知道我們的住房產權都是70年,買房子時候,售樓部也會告訴我們XX小區的產權是70年,產權70年后到期一般都是自動續約。那么,當房齡到了,再續約還要交錢嗎?
我們都知道從開發商拿到地皮那一刻開始建房子起,一直到我們業主拿到房,說是70年的產權,實際土地使用權可能只剩下65年了。
畢竟房子是我們辛苦賺錢買的,雖然土地使用權只剩65年了,但是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權永久屬于我們,如果土地產權到期后會面臨什么情況呢?通常情況下,會有以下幾種可能性:
1、情況一:房齡未到期,但是房子變成“危房”或者面臨拆遷。
現在房子是越建越高,很多人覺得住高層樓房特別有面子,但是現在的房屋無論是構建還是材質,說實話都沒有以前的老房子“結實”,隨著居住的年頭越久,房子更新換代強,就會慢慢變成“老房”,要是再碰上一些黑心的開發商偷工減料,“老房”直接變“危房”。
因此,遇到房齡沒有到期,但是房子變成了“危房”,或者因為城市規劃要拆遷,那么房子就不涉及續費的問題,根據國家法律進行拆遷流程及賠償。
2、情況二:房齡到期,但是政府沒有拆遷的打算。
2021年《民法典》和《物權法》都有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民法典》和《物權法》雖然都提出房屋70年自動續期的規定,但是卻沒有明確提出“住宅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是否是免費續費”。自動續期不需要再行辦理續期申請手續,但不等同于無償續期。
因此,作為業主需要根據地價補繳土地出讓金。每個地方對于土地出讓金續費價位都是不一樣的,具體金額可以去當地房產局咨詢一下,然后按照房屋的面積來大致計算一下價格。但一般來說,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會按當時的1%-10%來征收。
3、情況三:房齡到期,但是買方沒有申請續交。
房屋到期之后,如果業主沒有按時進行續費,也沒有補交土地出讓金,那么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的使用權,收回后,國家會按照當前的市場價進行相應的賠償。
房齡到了,老房子會被推倒嗎?雖然很多人都說房地產是“泡沫經濟”,但是依舊能看到城市里每天都有施工隊在蓋高樓住房。房子比手機更新換代的還要快,很多剛建好沒有5年的房子,跟新的住宅小區一比后也就變成了人們口中的“老房子”。
那么,房齡到了,這些老房子會被推倒重蓋嗎?
答案:非必要時,不會拆遷。
我曾問過一個在地產公司賣二手房的朋友,他告訴我:城市里很多二手老房其實比新房更容易賣,但是老房出現的問題也比新房要多,但無論出什么問題都可以解決,但是老房區一般不會面臨拆遷,除非老房區所在的地段特別值錢,又利用價值,都則只會這樣一直修補下去。
因為,推倒老房子重蓋是一個:吃力不討好,還賺不到錢。
所以,對于房齡到期的老房子,會有以下幾種處理辦法:
1、老房子內的住戶搬走,老房子成為“爛尾樓”。
如果老房子實在是比較老舊,居民居住有很大的安全隱患,那么政府也會出面要求老樓內的居民集體搬走,同時還會給居民一定的補償。
但是空下來的老房子,如果開發商有多余的資金,可能會把它推倒,在上面重新建立新的房子,但如果房子地段不好,那么開發商也不傻,也不會拆除房子,房子只能逐漸淪為“爛尾樓”。
2、建筑風格獨特的老房子,可能成為一個城市的“地標性建筑”。
在很多城市里都有一些造型獨特的老房子,特別是一些民國時期遺留下來的老建筑,及時所處的地皮產權已經到了,也不會進行拆除,因為這些老建筑會拉動城市的旅游經濟。
比如,在武漢江灘附近的“江漢關大樓”,清政府于1862年在漢口設立海關,名江漢關,之后在1924年建立了江漢關大樓,如今這個已成為了武漢標志性建筑。
3、“舊改代替棚改”,大部分老房用修補代替拆遷。
國家出臺了新政策,要用“舊改代替棚改”,對城市里的老房子不再大面積進行拆遷,針對一些老舊的小區僅進行改造或者維護,比如現在很多老小區都“舊樓安裝電梯”。
值錢的地皮,可能政府會出面回購,推平重建其它建筑,不值錢的地皮,政府也不管,任它自由發揮,徹底淪為無人區、廢城。
結語。總而言之,買房不容易,供房也不容易,所以很多人買房時都是抱著“住一輩子”的想法,如果在房齡到期后,都會按時來進行補繳,就像墓地一樣,20年的墓地管理到期后,不用墓園提醒,就提前續費了。
畢竟如果不交,被“攆出去”,無論是對于逝者還是對于活著的人來說,也沒有別的地方去住。雖然每個地方的出讓金收費不同,但在未來,隨著人們對房子的需求越來越大,或許會有一個統一的收費指標。
而對于那些變成“危房”的老房子來說,要么是業主們聯合起來去找物業進行修補,因為我們在買房時,在房價里都包含著“房屋維修基金”,如果我們的住房破損,物業和開發商有責任為業主們維護。
所以,我們在買房前,除了關注是否有升值空間外,還應該關注建筑質量,其次,對于喜歡購買二手房的朋友們來說,“房齡”超過20年的千萬不要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