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這個知情在法律的含義與現實中是有區別的。
法律上的知情有兩種含義,一是對犯罪事實確實知曉,二是因為某些相關的事實可以推定應當知道,比如,出租方因為維護服務器的需要會接觸到服務器的運營信息的,承租方采用化名租賃,承租方掩飾住址和行蹤的,租金價格偏高,等等。如果有這些情形的,可能司法機關會認定出租方是明知對方租賃服務器用于違法犯罪而提供幫助,從而構成共同犯罪。本人曾承辦類似案件,深圳某公司出租服務器給他人開設網絡賭場,最后被公安機關采取措施,最后因案情較輕,作另案處理了。上一篇怎么安排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