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動錘控制面板怎么調試?
1、操作人員應熟悉設備的作用、性能,尤其是操作方法,并必須經過培訓方可上崗。
2、作業場地至電源變壓器或供電主干線的距離應在120m以內。電源容量≥200KVA;電源電壓:415V+5%;配電纜線截面:3×50mm2 +1×16 mm2 。
3、液壓箱、電氣箱應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電氣箱和電動機要安裝保護接地設施。
4、長期停放重新使用前,應檢查并確認電氣箱內各部件完好,接觸無松動,接觸器觸點無燒毛現象;測量電動機的絕緣值且不得小于0.5MΩ,并應對電纜芯線進行導通試驗、電纜外包橡膠層應完好無損。
5、作業前檢查工作:
(1)檢查振動樁錘減震器與連接螺栓的緊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動或缺件的狀態下啟動。
(2)檢查并確認振動箱內潤滑油位在規定范圍內,用手盤轉膠帶輪時,振動箱內不得有任何異響。
(3)檢查各傳動膠帶的松緊度,過松或過緊時應進行調整,膠帶防護罩不應有破損。
(4)夾持器與振動器連接處的緊固螺栓不得松動,液壓缸根部的接頭防護罩應齊全。
(5)檢查夾持片的齒形,當齒形磨損超過4mm時,應更換或用堆焊修復。使用前,應在夾持片中間放1塊10~15mm厚的鋼板進行試夾。試夾中液壓缸應無滲漏,系統壓力應正常,不得在夾持片之間無鋼板時試夾。
6、作業時注意事項:
(1)振動錘下面嚴禁站人。
(2)應保持振動樁錘減振裝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潤滑。
(3)無論沉樁或拔樁,均應用輔助鋼絲繩,將錘與樁管或夾頭聯結起來。
(4)沉樁前,應以樁的前端定位,調整導軌與樁的垂直度,不應使傾斜度超過2°。
(5)沉樁時,吊樁的鋼絲繩應緊跟樁下沉速度而放松。在樁入土3m之前,可利用樁機回轉或導桿前后移動,校正樁的垂直度;在樁入土超過3m時,不得再進行校正。
(6)沉樁至規定標高時,應先將主機停止,待其完全停止后,才能松樁(指帶有液壓夾具的情況)。
(7)拔鋼板樁時,應按沉入順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夾持器在夾持板樁時,應靠近相鄰一根,對工字樁應夾緊腹板的中央。如鋼板樁和工字樁的頭部有鉆孔時,應將鉆孔焊平或將鉆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鉆孔處焊加強板,應嚴防拔斷鋼板樁。
(8)夾樁時,不得在夾持器和樁的頭部之間留有空隙,并應待壓力表顯示壓力達到額定值后,方可指揮起重機起拔。
(9)拔樁時,當樁身埋入部分被拔起1.0~1.5m時,應停止振動,拴好吊樁用鋼絲繩,再起振拔樁。當樁尖在地下只有1~2m時,應停止振動,由起重機直接拔樁。樁完全拔出后,在吊樁鋼絲繩未吊緊前,不得松開夾持器。
7、作業中,當遇液壓軟管破損、液壓操縱箱失靈或停電(包括熔絲燒斷)時,應立即停機,并應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讓樁從夾持器中脫落。
8、振動錘在運轉中,若出現異常聲響,應停機檢查,消除隱患(檢查各部緊固件、軸承、齒輪、電機等),排除故障后方可開機使用。
9、懸掛振動樁錘的起重機,其吊鈞上要有防松脫的保護裝置。振動樁錘懸掛鋼架的耳環上應加裝保險鋼絲繩。
10、液壓電氣控制柜是該機配套設備,必須由專人負責使用。系統壓力在出廠時已調整好,不能任意改變系統壓力。發現故障,應停止使用,并由專職人員檢查修理。
11、在天氣惡劣的情況下,不宜開機使用。暫時不用時,應將振動錘妥善保管。露天時,應加蓋蓬布,并捆扎結實,以防被風吹走。
12、作業后,應切斷操縱箱上的總開關和配電盤上的開關,做好設備清潔、保養工作,并采用防雨布將操縱箱遮蓋好。
13、振動錘在地上存放時,應將振動錘橫倒放置,并在下部放置枕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