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前端項目用TypeScript開發的多嗎?
沒用。
JS的特性就是靈活,比如一個函數一個參數,拓展性放開就是把入參弄成一個對象。
當對象加混合夠用的時候就沒有必要上class,當對象加混合不夠用的時候再用class的繼承特性,同時失去了混合的靈活性。
同樣道理,JS加新特性夠用的時候,沒必要上TS,當JS加新特性不夠用的時候,再使用TS的約束,同時失去了JS的靈活性。
很明顯,絕大部分的場景JS加新特性足夠了,與其約束TS,不如提升規范與模式。
大部分推TS的,得是Java(C#)轉行或者提意見,純原生的前端提TS就是東施效顰,以為可以更好的約束,實際上是成本遠遠大于效果(招人,培訓等等),當別人問到的時候,含著痛苦的眼淚表示“TS真香”(別問我怎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