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戰爭的七個基本特征?
信息化戰爭作為一種戰爭形態,更有其獨特的特征。信息化戰爭將具有以下六大基本特征:一、雙方至少有一方是信息化軍隊,機械化軍隊或者半信息化軍隊打不了信息化戰爭。
二、信息化兵器成為戰場主導,各作戰單元形成網絡化、一體化。
信息化兵器主要由信息化彈藥和信息化作戰平臺構成。信息化彈藥主要指精確制導武器。信息化作戰平臺主要指各種武器裝備系統,包括偵察、預警、通信衛星、具有高技術水平的裝甲戰車等。
三、信息能成為信息戰爭能量釋放的主要方式。
信息在物質、能量、信息等構成作戰力量的諸多要素中起主導作用。信息能即是各種信息化武器裝備的戰場探測預警、情報偵察、精確制導、火力打擊、作戰指揮與控制、通信聯絡等綜合能力。
四、戰場識別系統、戰場信息系統、指揮控制系統成為信息化戰爭的主要作戰目標。
它們是構成信息化戰場的“眼睛”、“耳朵”、“神經”和“大腦”,主導和支配著戰場所有力量和打擊行動。對三大系統的攻防作戰,已經成為雙方戰場較量制勝的關鍵。
五、信息戰成為信息化戰爭的主要作戰形式。
信息戰作為新興的作戰形式,具有嶄新的思想內涵。它與以往作戰形式相比,主要有三個方面不同:
1、是信息戰是敵對雙方在信息領域內的對抗活動。對抗的主要關節點是決策對抗和指揮對抗。
2、是信息作戰目標不是以殲敵有生力量和重兵集團為主,也不是單純地只為信息獲取、處理與利用而進行的技術較量,而是以破壞、摧毀對方的信息化戰場支柱為主。
3、是信息戰以奪取戰場信息優勢為目的。信息優勢主要體現在三種作戰能力上:
(1)、實時有效地感知戰場情況能力。
(2)、及時有效地使用部隊和打擊兵器的能力。
(3)、通暢可靠的網絡通信能力。
六、制信息權成為信息化戰爭中戰場爭奪的制高點。
制信息權是指運用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戰場認識系統、信息系統和指揮控制系統,在有效地阻止敵方了解、掌握己方主要情況的同時,能夠實時準確地掌握敵方情況,具有戰場上信息的獲取權、使用權和控制權。
制信息權作為主導和溝通陸、海、空、天、電戰場的上一層的戰場主動權,具有制空、制海、制天、制電的系統功能,因而成為現代戰場爭奪的“第一制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