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電腦多開助手,那些人買空號是為了干什么?
最近網上確實有不少收買微信號的信息,價格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由于微信早已實行實名制注冊,理論上應該每人一個號,所以要想囤積多個微信號,就要另想辦法,然后就催生出了買賣微信號的市場。但是要很多微信號想干什么呢?我們具體來看一下。
養成型買家所謂養成型,就是說專門有人是靠養號賺錢的,他們拿到新微信號后,就開始利用微信號相關的公眾號和朋友圈等來專注的發各種主題的文字視頻等內容,這在服裝,飾品,餐飲,奢侈品等高附加值的領域比較多,在積累了一定粉絲規模后,再把它高價轉手賣給業務匹配且有微信推廣需求的商家,從中獲利。這種屬于精準銷售,其中的利潤空間非常大。
目前也有很多運營自媒體的機構,靠多個微信號來搞運營,用這種灰色的手段快速造出大V號。
廣告型買家廣告型買家對待微信號的態度就比較粗暴了,他們購買微信號的主要用途是群發廣告或是在線投票之用,類似于群發垃圾短信和張貼路邊小廣告。先讓每個號不停的四處批量添加微信好友,直到某次添加成功為止。然后他們就對外承接各種廣告,并承諾一定廣告總量,一旦有了訂單,微信號就開始日夜不停的發廣告了。理論上只要不被封號,他們就會一直利用它發下去,微信號在他們的手中就變成了騷擾和牟利的工具。
詐騙型買家比起發小廣告四處騷擾別人來講,詐騙型賣家的危害要嚴重很多。所用騙術也是五花八門,有色誘騙紅包轉賬,裝領導騙會計,裝執法部門騙老年人等等。而且詐騙的手法也是不停翻新,令人防不勝防。非常可惡。
洗錢型買家自從微信推出了微信支付功能后,由于微信普及度高,在線轉賬比較隱蔽,于是各種圍繞著人民幣的跨境洗錢活動也一度非常猖獗。大到港澳賭場的地下錢莊,小到東南亞開雜貨店做小生意的小店主,都在利用微信支付轉賬功能,讓人民幣在境內外非法跨境流轉。目前國家金融制度是命令禁止人民幣隨意流出和流入,微信洗錢明顯是違法活動。
由此可見,無論買來微信號是用來做哪種用途,基本上游走在法律邊緣甚至已經觸及了刑法。而且一個微信號被多次倒賣的情況也很常見。
強烈建議不要隨意賣自己的微信號,因為那些人用百十塊錢買的不是一個單純的微信號碼,而是要號碼背后的實名身份信息。一旦哪天他們東窗事發,各種麻煩都會找上來。并且騰訊已經加大可疑微信號查處力度,一經發現基本上是要永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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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前兩天,微信再次更新了。
無論是安卓系統還是ios系統,微信都已經更新完成了,可微信是更新完成了,有多少人知道微信這次更新的幾大亮點呢?
好,廢話不多說,下面我就來詳細說一下。
(1)微信的深色模式的變化
其實說白了就是夜間模式,讓大家晚上使用微信時能更適應手機屏幕的光,不那么刺眼,特別是躺在床上拿著手機,那就真的很方便了。
(2)微信可以修改微信號了
這個功能其實也是大家夢寐以求的功能之一了,為何我會這么說,因為之前的時候沒,修改微信號,那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
很多微信用戶剛開始沒注意到微信號只能修改一次,所以有的人直接把自己的微信號設置成自己的電話號碼加出生年月日的,甚至還有的人用自己曾經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的名字拼音的,這分手后,簡直是尷尬呀!
所以對于微信號的這次更新,那可是很多人很高興的事情。
(3)微信收藏的斗圖可以刪除并且調整位置
這個功能我相信是年輕人用得比較多,因為很多年輕人都有一個興趣愛好,那就是在空閑時間里和玩得要好的朋友在微信上斗圖。
以至于大家都收藏了很多斗圖的圖片,可是隨著時間長了,很多以前的收藏的斗圖就用不上了,而儲存斗圖的微信空間也是有限的,刪都刪不了,所以呀!
這算是微信存在的一個弊端,用不上的占內存,用得上的收藏不了,很多喜歡斗圖的用戶還直接下了一個專門供微信斗圖使用的軟件,可以說是很麻煩。
這不,這次微信更新后不僅可以長按刪除以前收藏現在不需要的斗圖,并且還可以拖拽收藏的斗圖調整位置,最主要的是即使不收藏這些斗圖也能擁有海量的斗圖表情包,真的是很方便。
(4)微信語音轉文字
微信的語音功能本是微信的一大亮點,也是因為微信可以直接按住鍵給好友發語音,讓很多即使不認識字的老人也學會了使用微信。
但便利歸便利,在很多場合發語音還是很不禮貌的,而且很多的時候也不適合一直給別人發語音,可是又覺得打字很麻煩,這不,微信這次就改進了這個功能,直接可以把語音轉化成文字。
(5)微信的拍一拍功能
說實話,這個功能我相信和很多人都還不知道,也不知道怎么用。
其實這個功能就是當你在微信群里里面的聊天的時候,你可以偶爾小調皮一下。
那究竟是怎么個調皮法呢?其實有了這個功能,我們就不用在群里直接@某某某了,我們直接可以雙擊他的頭像2下,他的頭像就會象征性的抖動一下,群里就會顯示你拍了某某某。
很多人曾因為微信這個功能被領導踢出微信群聊了,所以呀!看來還是不能亂用的,這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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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支付方式你選哪一個?
選擇題那是“小孩子”才會做的玩意,作為成年人為什么要選擇?為什么總是有人逼迫我們做出選擇?難道不能三種方式同時存在么?
(銀行敢有這種保障么?微信有這種保險么?有了也是為了與對手競爭而后加上去的)
如果從安全的角度考慮,我選擇支付寶別的不說,就說這個“被盜賠付”問題,微信敢保證么?數字貨幣能做到么?而支付寶做到了,這一舉動可以說是“做了銀行不敢做”的事情,這也是我支持支付寶的一個主要原因。我支付寶里的芝麻信用分是超過750的,而支付寶對我賬戶資金的保護方法也是非常多的,使用習慣、便捷性雖然重要,但我覺得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這里我說個案例,就前段時間的,說某個人把一筆巨款存入銀行,銀行卡、密碼什么的都保存在存款主人的手里,但自己賬戶里的錢卻被取走了,取走這筆錢的人是誰不知道,但可以確認的是,卻款的流程是違規的,是任何柜員都會發現的明顯違規,最后這個錢到現在也沒給過說法,涉及的金額達到幾千萬。
(租車、騎行、租用其他設備等,都是免押金的)
從收益、應用生態的角度考慮,我還是選擇支付寶要知道現在的支付寶功能越來越全,我的信用分也是超過750的,基于此我享受很多額外的福利,最明顯的一次就是住酒店因為分數高連押金都免了。倒不是我夸支付寶,而是支付寶雖然作為一個支付終端存在,但它在發展過程中衍生出來的一些產品,卻可以讓咱們普通人享受“一站式服務”。
其實最明顯的一個功能就是“余額寶”,雖然微信現在有了零錢通,但這也近幾年才有的,只是看到支付用戶流失了,才開通這個收益,也只是一直在模仿,從來未創新。
現在國內的移動支付領域是二分天下,支付寶、微信在各自的領域和生態里占有半邊天,而在日常使用過程中,兩者我都會經常使用,只是會根據應用場景的不同,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那款,但如果沒得選擇,我還是喜歡支付寶的,起碼安全性有保障。現在的社會,就是把錢存入銀行丟了,銀行都不管,支付寶管,就憑這一點,我就支持它。
(上圖這些都是數字貨幣,今天80000一枚,明天就掉到30000多,你猜它安全么?)
至于數字貨幣這玩意,還是算了吧,它的英文名字叫“Token”,現在使用的是翻譯過來叫“數字貨幣”,但實際上這個英文翻譯成“通證”更加合適。
中本聰于2008年發表了一篇名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式的電子現金系統》的論文,其中提到的比特幣就是數字貨幣的一種,基于它的底層技術是區塊鏈技術,也就擁有了區塊鏈技術的四大特性(非對稱加密、溯源、不可篡改、私密性),所以它的安全系數是非常高的。
但是,數字貨幣本身的價值以及作用在沒有得到國家層次的認可時,它是不能替代或等于法定貨幣的,而在幣圈領域,數字貨幣實際上都是資本方、開發方、運營方、平臺方用來割韭菜、吸血的工具,這也決定了非法定數字貨幣不能作為“法幣”存在。
更重要的是,數字貨幣是一種代幣、虛擬貨幣、電子貨幣,它本身具有貨幣屬性、也可以作為通證存在,甚至基于它的市場價值可以稱之為“數字資產”,但這與微信支付、支付寶這種專注一種支付領域的平臺沒有任何關系的,兩者的作用、價值和領域是不涉及的。
數字貨幣是作為流通貨幣的一種形式存在,而支付寶、微信支付是為這種貨幣流通提供載體。這就像現實中使用的錢包一樣,錢包存在的意義是裝錢、裝人民幣,錢包安不安全要看錢包的設計合不合理,要看錢包會不會丟,而錢包里的錢本身的真假與錢包沒有任何關系,頂多就是能保證你放進去的錢是真的,在沒有人動的情況下,取出來依然是真的。
(數字貨幣與法定數字人民幣有本質上的不同,前者作為一種價值資產存在,后者作為另一種法定貨幣存在,從作用上、使用方式上都有本質的不同;而支付寶、微信支付是為這些貨幣提供流通的載體,而它們本身并不具備貨幣屬性,而里面存儲的電子貨幣只是一種替代品,并不能算是嚴格的“法定貨幣)
哪怕說的是國家法定數字人民幣DECP,也是同樣的道理,要知道數字人民幣DECP的出現不是為了替代誰,而是為了促進法定貨幣的流通領域和范圍,也就是說DECP的存在以及流通受到“錢包的限制”,基于它本身的技術,這比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里面使用的“電子貨幣”相對安全很多,所以從安全性上講DECP是最高的。
但千萬別弄混了一個事情,DECP是貨幣,是法定數字人民幣,支付寶支付、微信支付是貨幣流通的載體,而且支付寶已經擁有了相關的專利,當DECP大面積使用時,只要在自己的APP上嵌入這套交易系統即可使DECP在其平臺上使用和流通,而DECP本身的安全性與平臺的安全性實際上沒有直接關聯。這就好比我們拿一張假幣放進錢包里,它不會因此而變成真幣,但我們放進去一張真幣,也不會出現一張假幣是一樣的,千萬別整混了。
最后,再更正一件事:“數字貨幣與法定數字貨幣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