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鬧市整扇窗戶突然掉落?
高空掉落已經是近年來內業、百姓和公眾輿論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社會反響強烈。 2007年1月25日~30日,在為期五天的北京市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上,政協委員李慶言提出的“關于高空墜物事故應引起重視的建議”被列入“北京市政協十屆五次會議第0716號提案”。會后,市廣播電視局、市教委、市市政管委、市國土局、市建委、市規劃委、首都精神文明辦公室等七個相關政府部門對“0716號提案”作出了辦理報告。這是我國地方政府第一次對要求“高空拋物事故”立法的思考和表態,意義十分重大?!?716號提案”的背景資料,是本人為九三學社提供的“關于高空墜物立法的建議”。 2007年9月13日,我們收到中國建筑裝飾協會常務理事、東莞市堅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總經理白寶鯤的E-mail——“深圳天降玻璃砸傷一女子,高空墜物再敲警鐘”,并請轉送馬挺貴會長、徐朋常務副會長等協會領導。 “高空拋物事故”,再次引起了業界領導的重視。 一、高空墜物再敲警鐘 白寶鯤提供的“高空拋物事故”——2007年9月10日《深圳晚報》報道:高空墜物再次敲響警鐘!昨天下午4時許,深圳市南山區學府西路荔園小區綜合樓三樓突降兩塊玻璃,砸向一過路女子的脖子,女子當時血流如注,后被急送到南山人民醫院搶救,目前已脫離生命危險。 現場:傷者被砸時抱有小孩 9日晚7時許,記者趕到現場時,事發地留有一大攤血跡,三樓窗戶有兩塊玻璃不見了,一樓商鋪玻璃擋面板已被砸碎,地面上有一些玻璃碎片。現場已拉起了警界線,警方正在對事件進行調查,圍觀者有近百人?,F場一目擊者向記者回憶起了當時驚人一幕:“當時我路過這里,只聽見轟的一聲,轉頭一看,一女子已倒在血泊之中!旁邊有傷者的兩個小孩在不??藓?”另一目擊者稱,當時三樓有兩塊玻璃掉了下來,先砸向一樓商鋪擋面板,后砸向路過此地的一女子脖子上,當時那女子抱著一個兩歲小孩,還拉著一個5歲小孩,幸運的是兩個小孩沒有受到任何傷害,只是在母親的身邊不??藓啊!耙钱敃r玻璃不是先砸向一樓,直接砸向那女子,后果將不堪設想?!笔掳l約兩分鐘后,有熱心市民撥打120后,救護車趕到學府西路時卻大塞車。小區一保安見情況緊急,傷者已奄奄一息,情急之下,迅速將傷者抱起,攔住一的士車,可是司機不愿配合,后攔住巡邏此地的一輛警察摩托車,急送到附近的南山人民醫院進行緊急救治。 市民:應加強出租戶窗戶安全檢查9日晚8時許,記者趕到南山區人民醫院時,醫生告訴記者,傷者已脫離生命危險,不過受傷嚴重,需住院治療一段時間。9時許,記者返回事發現場,仍有小區不少市民為此事件議論紛紛。據一市民向記者反映,三樓近段時間來,租給一家教育公司后,每天辦公到12時,非常吵鬧,吵得居民都不得安寧。由于這里是出租戶,所以玻璃一直沒有人養護。這次事故起因,很有可能就是這家公司員工關窗戶時,使松動的玻璃墜落。為此,有市民呼吁小區管理處應加強對小區出租戶的管理,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目前,事故原因警方正在調查之中。 二、高空墜物事故分類 近年來,這類事件故在全國此起彼落。從發生事故的建筑及墜落物看,有以下五大類: (一)公共建筑玻璃墜落 深圳高空墜玻璃砸死小學生。據《深圳晚報》報道,2006年5月31日傍晚,一塊10mm厚、小報大小的平板玻璃,突然從海德二路南側人行道的上空意外墜下,兩名正在步行回家的四年級小學生分別被砸死、砸傷。而據附近群眾反映,就在出事的5小時前,還有一塊9mm厚的玻璃,在一路之隔的北側人行道的上空墜落,摔個粉碎。因當時無人受害,竟未引起人們應有的警惕,及時查明原因,防患于未然。昨晚,一讀者致電本報新聞熱線報料稱,當晚17時55分,他從海德二路經過,恰遇一塊平板玻璃從高空落下,砸中了兩名放學回家的小學生。民警趕來,正在搶險救人。事發地點位于南山區海德二路南側人行道上,與旁邊20多層的好來居住宅樓相距約10米。記者接報火速趕到時,南山警方已在現場拉起了警戒線。許多行人駐足圍觀,惋惜不已。路面上遺有受重傷小學生的一攤鮮血、一小塊頭骨;旁邊放著他的雨傘、飯盒和一支礦泉水空瓶。在血泊周圍約30平方米的范圍內,散落著許多玻璃碎塊,有的上面沾有血跡?,F場群眾告訴記者,兩名受傷小學生都是附近小學四年級4班的學生,事發時正順著人行道西行,不幸遭遇了意外。南山警方及時趕來,將傷者轉入醫院救治,并就事故原因展開了調查。當晚7時,記者在附近小學里找到事故中受輕傷的學生小黃。他回憶說,當時高空墜下的玻璃砸中了與他并肩而行的同學,同學負傷倒地時,碎裂的玻璃劃傷了小黃的腿部和衣服,致其輕傷。當晚8時,記者從醫院獲悉,小黃的那個同學因傷勢過重,已經身亡。 采訪過程中,目擊群眾表示,這次事故疑為有人惡意高空拋物所致。許多人反映說,就在出事5小時前,事發現場的馬路對面有塊玻璃從高空墜地,摔碎后分散在海德二路北側約20平方米的路面上,幸好沒有砸到人。遺憾的是,當時沒有引起大伙兒應有的警惕,未能及時地查個水落石出,防患于未然。截至昨晚9時許記者發稿時,警方表示,事發原因尚在深入調查中。 另據2006年6月4日《深圳特區報》對高樓墜落玻璃塊砸死過路小學生追蹤報道,自本報對南山區向南小學四年級學生小雨被高空墜落的玻璃砸死進行報道后,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近年來,高空墜物已成為城市居民生活中的一大危害,高空墜物傷人的慘劇在我市時有發生。 香港天降刀片玻璃割傷兩途人。據2006年12月5日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北角及觀塘昨先后發生高空墜物傷人案。一名男途人及一名中五男生分別遭墜地下的刀片及玻璃碎片擊中受傷,幸傷勢均不嚴重。其中警員在觀塘翠屏一幢大廈的其中一個單位內拘捕一名94歲女人瑞調查;相信因強風將玻璃窗吹撞埋牆醞成意外;至于在北角墜刀片現場,暫時無人被捕。昨午12時42分,一名47歲途人李×輝步經北角油街近英皇道,突感頭頂受傷流血,并發現一塊約1吋乘2.5吋大的刀片反彈墜在地上,相信被樓上墜地下的刀片擊中,于是報警求助。昨下午1時38分,中五學生何×勤(16歲),午餐后獨自步經翠屏翠梓樓2樓商場平臺時,突遭高處墜下的玻璃碎片割傷左前臂,由途人報警送院。 廈門鋁合金窗墜落傷兩人。據2007年9月4日《海峽都市報》超市開張了,晚上搞個慶祝表演,引來過往行人觀看??蛇@事對于摩托車工左某和郭某來說,卻是喜憂參半:看表演挺高興的,高空墜落的窗戶砸在頭上,運氣夠差的。9月2日晚晚11時許,浮橋派出所張警官經辦這起高空墜物傷人的案件。張警官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在鯉城崎山工業區一超市,當時這家超市為慶祝開業,剛剛做完戶外慶?;顒?。活動完了,事情發生了:一扇鋁合金窗戶墜樓,砸中左某和郭某的頭部。張警官趕到現場時發現,左某戴著的安全頭盔四分五裂,僅剩下一圈帽檐,頭部、肩部等多處受傷;而郭某的頭盔完好無損,僅腿部被玻璃刮傷。 事后,在窗戶業主的張羅下,兩名摩的工都被送往萬祥微創醫院治療。據了解,郭某的安全帽花了30多元,而左某則以10元的價格從路邊小攤買的。張警官提醒說,這次事故結果,多多少少和頭盔的安全性能有關,駕駛摩托車者購買頭盔最好到正規店家去買。 香港裝修工敲碎玻璃兩途人頭手受傷。據2007年9月22日香港《明報》報道,香港桂林街昨午發生高空墜物傷人事件。2名女途人行經地鐵站對面時突遭從天而降的“玻璃雨”割傷額頭及手部,需要送院治理。警方經調查后到附近一大廈天臺屋拘捕一名裝修工人,相信他裝修時不慎把玻璃敲碎導致意外。兩名被“玻璃雨”割傷的女途人分別為36歲黃X貞及47歲周X好,兩人額頭及手部受輕傷,經包扎后送往明愛醫院治理。警方調查后,在桂林街143號玉成樓12樓一天臺屋拘捕49歲裝修工曾X興。 現場消息指出,肇事單位屬一名姓鄭男子所有,近日正展開裝修工程。昨午4時27分,曾某在上址臨街窗戶安裝冷氣機后,欲于窗框旁加裝一塊約1呎半乘1呎的玻璃,不慎擊碎玻璃,部分碎片飛濺墜下,擊中行經桂林街地鐵站出口對面的黃女及周女。 北京高空玻璃傷人學校判賠兩萬。孟先生在北京理工大學北門問路時,被高空墜落的玻璃砸傷。2007年9月30日《新京報》報道,近海淀法院一審判決北京理工大學賠償2萬余元。2006年11月5日,孟先生在北京理工大學北門向保安問路時,一塊來歷不明的玻璃從高空墜落,砸中他的右額,孟先生當天進行了縫合手術。庭審中,北京理工大學稱,當天風向為偏北風,而孟先生附近高樓均在孟先生南側,墜落玻璃不可能砸中孟先生。海淀法院調查認定,當天確實是五六級的北風,但派出所在第一時間趕到后,發現地上有很多玻璃碎片。海淀法院認為,北京理工大學作為樓房的管理人,僅僅根據風向否認孟先生是被學校管理的高樓墜落玻璃砸傷沒有足夠依據,法院據此認定北京理工大學在管理高樓上存在過錯,判決北京理工大學賠償2萬余元。 深圳玻璃窗砸中頸部大動脈險些喪命。據2007年9月12日“深圳電視網”報道,南山區的周女士前天下午帶兩個孩子去文具店買字典,經過學府路荔苑小區時,被一塊從天而降的玻璃窗砸中頸部大動脈,如不是民警和群眾及時送她到醫院救治,就險些喪命的事件。 針對南山區頻頻類似的高空拋物或墜物傷人的事件,不少目擊群眾發出了“不要讓高空拋物再傷人”的呼聲。公安機關已經初步調查清楚周女士被砸,是荔苑小區學府路邊這棟樓四樓的化裝品公司營銷員工在進行培訓時,因屋內沒開空調,一位姓張的員工開窗乘涼、透氣再關窗時,玻璃窗掉下樓而引起的。他們一方面希望公安機關認真辦事、依法懲處肇事者,讓肇事者和其他有過高空拋物行為的市民,從中吸取教訓。目擊者王先生:以前聽說,有個小孩被(高空拋物)砸了,也在南頭這邊,我感覺這些以后應該不要再發生了。 (二)住宅建筑墜落玻璃 杭州高空玻璃墜落傷人判罰8萬。2005年杭州城西溫州村高空玻璃墜落傷人案,11月17日在西湖區法院一審宣判。舉證責任倒置而無法排除肇事嫌疑的602室業主鐘某,被法官認定為傷人玻璃的主人。2005年7月5日中午,溫州村小區城北商貿園6幢1單元,一塊0.5cm厚的玻璃從天而降,穿透雨傘,砸中路人陳春秀腦袋。醫生從陳的顱內取出4塊玻璃,最大的有火柴盒般大小。警方多次調查,一直沒查出玻璃主人。7月29日,受害者陳春秀起訴到西湖法院,索賠85441元,小區物管和1單元玻璃有缺損的4家住戶因有嫌疑,全部列為被告(《都市快報》7月6日起曾連續報道此案)。9月21日法院開庭審理,法官展示了現場收集的玻璃碎片和一小塊木屑。經勘驗玻璃和幾家被告都不一致,但木屑與602住戶鐘某家的木窗破損痕跡完全吻合。 當時,鐘某辯解說,木屑是他家的,但自己家的玻璃和掉下來的玻璃,顏色、厚度都不對。他還拿出當天的氣象報告說,當時基本無風,不可能會有玻璃掉落。法院判決,逐一駁斥了他的說法。判決說,結合各種證據,根據民事證據高度蓋然性的規則(即指:在可能性非常大的情況下,如果無法排除嫌疑,就認定證據所舉證的為事實),足以認定玻璃是602住戶鐘某家掉的。 602室業主嫌疑最大被判賠償理由有四條,理由如下:一是鐘家木窗框的新鮮破損痕跡與木屑完全吻合,可認定木屑和木窗框屬一個整體;二是鐘說7月2日他曾讓裝修工檢查房內玻璃,還在缺玻璃的同扇窗戶的另一邊裝了塊新玻璃。可按日常經驗,同扇窗戶有兩塊玻璃少了,裝修工不可能只安裝一塊,可認定當時鐘家窗戶玻璃并沒缺少;三是事發當天,警方發現鐘家窗戶玻璃少了,這與玻璃完整狀況相隔不到三天;四是.少了玻璃的木窗框上留下了釘子洞痕。而木窗框右側有兩枚釘子,上下左側均無可用于固定玻璃的物件存在。單側釘子不可能把玻璃固定,可認定洞痕上原有釘子,因木窗斷裂而失去。 判決說,建筑物或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者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作為玻璃所在建筑物的主人,鐘某應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5天內賠償陳春秀醫療費85441元。 南昌玻璃砸傷學生眼睛法十住戶連坐賠償。2006年5月22日,南昌市十中學生彭兵(化名)放學回家,經過南昌市東濠街46號時,被樓上飛來的一塊玻璃砸傷眼睛,造成左眼角鞏膜穿通,經鑒定為傷殘七級,為此彭家花了幾萬元醫療費。肇事玻璃從何而來?警方介入調查,但無法確認玻璃從哪家飛出。2007年,彭兵一紙訴狀將十中和46號一單元12戶住戶全告上法庭。6月7日,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該單元二至五樓10戶住戶共同賠償彭兵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余元,每戶各承擔10437元。一審判決后,10戶住戶大喊冤枉。 廣州大風刮落窗砸中避雨人。2006年8月1日晚上,在石灣鎮中路旁某居民樓,一鋁合金玻璃窗突然被大風吹落,從六樓砸了下來,一摩托車司機被砸傷,一輛小轎車被砸中。有關部門提醒,未來兩天我市將有臺風“派比安”光顧,請市民作好防范準備,特別要注意大風刮落高空物體傷人。記者在石灣鎮中路現場看到,掉下來的鋁合金玻璃窗還在被砸中的小轎車上,緊靠小轎車倒著一輛摩托車,地上有一大堆玻璃碎片。警察已經趕到現場處理,而傷者也被送到醫院進行救治。小轎車司機告訴記者,當時他將車停在路旁,然后去一家飯店吃晚飯,出來時就發現自己的車被空中掉落的玻璃窗砸中了。記者看到,小轎車沒有受到很大的損壞,只是將車身刮花了一些。據目擊者黃先生說,事故大約發生在21時左右,當時突然刮起大風,隨后下起大雨。受傷的摩托車司機駕車到樓下避雨,只聽“砰”的一聲悶響,樓上的一塊玻璃窗掉了下來,正好砸在摩托車司機的頭頂,摩托車司機受傷倒地。周圍群眾見狀趕緊報警,隨后救護車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黃先生說,幸虧傷者戴著頭盔,玻璃窗砸下來后玻璃被頭盔頂碎,只是手部受傷。 執法部門臺風將至慎防高空墜物。近日禪城區行政執法局對一些存在隱患的戶外廣告牌作了檢查,對違法亂搭建等行為進行了整治。他們提醒市民,最好自動拆除違章搭建物,將放在陽臺上面的花盆和其他一些雜物保管好,以免被臺風吹落而發生高空墜物砸傷路人的事故。相關單位也要對一些戶外廣告或者戶外招牌進行加固處理。 上海居民區內高空拋玻璃砸斷女子四根手指。據2007年7月31日“東方網”報道:今晨5時30分許,在上海楊浦區的梅林公寓樓下,一女子遭遇“天災”:有人從高空扔下一塊厚玻璃,剛好砸中她的右手,致女子四根手指斷裂。據趕往現場的SMG新聞中心記者宣克炅介紹,事發樓下的路邊血跡斑斑,一塊厚玻璃碎成了幾瓣。目擊者都說,當時如果這快玻璃砸在頭上傷者就沒命了。受傷女子名叫董芳,今年26歲,系安徽宣城人。經醫院檢查診斷,傷者右手四根手指斷裂,屬于粉碎性骨折,需手術再植,能否保住手指還不能斷定。梅林公寓是一幢20層的大樓,附近居民說,大樓里時常有一些不文明的居民,隨手從高空拋下垃圾雜物。而且拋物傷人的事件以前也曾經發生過。目前,有關部門正在調查肇事人身份。 (三)玻璃幕墻建筑墜落玻璃 廣州玻璃爆裂事故頻現 大廈飛下玻璃“冰雹”。據2006年9月13日《信息時報》報道,昨日中午,越秀區沿江中路313號康富來大廈22層玻璃幕墻上一塊鋼化玻璃突然爆裂,玻璃碎將馬路上行駛中的3部汽車砸個正著,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專家懷疑玻璃爆裂與近日氣溫驟降有關。近年來,以鋼化玻璃為主體的玻璃幕墻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一些大型建筑上,但隨之而來的玻璃幕墻“光污染”以及玻璃爆裂傷人等安全事故的發生,也讓玻璃幕墻成為懸在人們頭上的一把“利劍”。有關專家指出,廣州幕墻玻璃的總面積已超過1000萬平方米,在目前檢測困難以及缺乏維護機構的尷尬情況下,嚴把質量關才能從根本上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大廈突然飛下玻璃“冰雹”:昨日中午12時30分,市民蘇先生從沿江中路康富來大廈對面的人行道上經過,突然,隨著一陣清脆的響聲,旁邊馬路上空灑下一大片玻璃碎,結結實實地砸在行駛中的3輛汽車上。蘇先生被部分飛濺的玻璃碎擊中腳部。 記者在大廈前看到,司機劉先生的面包車受損較嚴重,前擋風玻璃中部被砸出一道清晰的裂痕。他說,破裂玻璃必須更換,否則車輛高速行駛時很容易爆裂傷人。司機陳先生的紅色出租車前擋風玻璃部分出現“麻點”,后車蓋一角亦破損。陳先生稱,當時感覺頭頂下了一陣密集的“冰雹”,玻璃碎噼嚦啪啦地砸在車上。 辦公室玻璃突然爆裂:據了解,爆裂的玻璃屬大廈22層。從樓下看,框架上的玻璃殘片已被取下,暫時用一塊木板遮擋風雨。記者上到22層,破碎玻璃在該層某服裝公司董事長辦公室內,寬1米左右,高約1.2米,原本固定在框架上。辦公室地上亦有不少玻璃碎。據稱,整塊玻璃是爆裂后才四散飛濺灑下的。據公司員工介紹,事發時辦公室內無人,排除人為破壞因素,之前亦未聽說和發現玻璃有破裂的征兆。懷疑是否玻璃老化、質量原因或氣候突變所致。整幢大廈外墻均為玻璃幕墻,大廈管理人員稱具體原因有待調查。有關管理人員稱,以前從未發生類似事故,但至于大廈玻璃幕墻是否定期檢測,一些管理人員均搖頭稱不知。 氣溫劇變玻璃易爆裂:外表光滑平整的鋼化玻璃為何會突然爆裂?華南理工大學材料學院鄧再德教授認為,可能跟近日氣溫驟變有關。前一陣子廣州酷熱難當,但最近兩天氣溫驟降。這種冷熱交替最容易導致玻璃爆裂,因為固定玻璃的金屬框架的膨脹系數大于玻璃,在溫度發生較大變化時,玻璃的變化不及金屬,就會因強力扭曲變形導致破裂。氣溫的變化以及臺風的影響導致鋼化玻璃爆裂的情況,在南方如廣東、福建、上海等地區的城市比較常見。 使用中基本不會檢測:2006年7月,海珠區朗晴居覃女士家整面玻璃幕墻突然爆裂,整面玻璃嚴重破損。據稱,2006年4月23日,該小區30樓也曾發生過玻璃幕墻爆裂墜下大片玻璃情況,破裂的玻璃砸破了11樓的陽臺玻璃再砸了下來,將下面的遮陽傘砸破,并將晾衣服的鋼管擊穿一個洞。在國內甚至在廣州,已經不止一次發生過玻璃高空砸下傷人毀物的事。而一個尷尬的局面是,發生事故的單位一般都未對玻璃進行過系統的檢測。 鄧再德教授說,目前最大的問題是鋼化玻璃的檢測困難、復雜,加之缺乏相應的維護機構,以致只能在鋼化玻璃傷人事故發生后再更換玻璃,而缺乏事先的預測,無異于“亡羊補牢”。據介紹,我國雖然有專業的鋼化玻璃檢測機構,并且有檢測標準,但因為操作比較復雜,也很麻煩。因此,鋼化玻璃除了出廠時會進行部分抽檢外,在使用中基本不會檢測。也正是因為技術方面的原因,目前在國內還沒有專門的維護機構。而一般的使用單位平時基本上只是采取清潔表面的工作以作維護,至于玻璃本身質量問題根本無從知曉。 玻璃幕墻應5年檢測一次:有人指出,鋼化玻璃的使用年限為20年,而我國如廣州、上海等大城市的鋼化玻璃的廣泛使用大致可以追溯到上世紀80年代,似乎恰好是年限已到才于近兩年來發生了多起鋼化玻璃傷人事件。鄧再德教授認為,關于其使用年限問題,目前在國際上也沒有一個定論或標準,一般來說大約二三十年。有專家認為,應每5年對玻璃幕墻建筑檢測一次。 廣州尚未限制玻璃幕墻:針對屢屢出現玻璃爆裂甚至傷人的事件,北京、上海等城市也出臺相關限制使用玻璃幕墻的政策,推廣安全的新材料幕墻。廣州目前仍無相關限制規定,但也不鼓勵開發商在開發樓盤時大面積使用玻璃幕墻。最近幾年有關信息顯示,北京僅在1999年就發生多起因玻璃爆裂而致人員死傷的事件。2003年,上海對該市大中型玻璃幕墻的調查顯示:931幢被查建筑中,約有90幢存在安全隱患。江蘇高空玻璃幕墻搖搖欲墜 泰州消防緊急排險。據“湖北消防信息網”報道,2007年6月29日上午,一場大雨過后,江蘇省泰州市區新時代九州商廈九樓、十一樓的兩塊外墻玻璃炸裂。100多斤的玻璃隨時都有從高空墜落傷人的可能。公安、消防部門合力奮戰兩個多小時,終于排除險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當天上午11時30分,在泰州市區青年路、東進路交匯處的新時代九州商廈樓下,三名工作人員神情緊張,一邊用對講機與樓上人員聯系,一邊示意路人繞道而行。警察、消防隊員拉起警戒線,疏散車輛、人流。一工作人員指著九樓和十一樓說,“外墻玻璃炸裂了,隨時會掉下,站遠點”。據現場工作人員說,炸裂的玻璃位于九樓一家房產公司的會議室。這間會議室外墻安裝的都是2米多高、1.5厘米厚的鋼化玻璃。當天上午陽光強烈,會議室內開了空調。上午11時,一場大雨過后,他突然聽到“砰”的一聲巨響,隨后發現外墻玻璃破裂了。 中午12時20分,樓下負責維持秩序的工作人員報告,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已造成交通堵塞,必須盡快排險。在場的公安、消防等部門搶險人員決定,從樓內砸碎玻璃,排除險情。至12時30分,九樓的險情排除?,F場共清除出玻璃碎片4大桶。另一塊炸裂的玻璃位于十一樓的密封天臺內,沒有通道相連。而室外風很大,消防云梯升不到合適的高度,從室外無法排除險情。消防人員敲破一堵隔離墻后進入天臺。但消防人員發現,十一樓的玻璃與九樓的鋼化玻璃不同,是雙層中空玻璃,炸裂的玻璃位于外層,里層的玻璃完好。如果從室內敲,會引起周圍6塊玻璃一同裂開。搶險人員決定暫緩拆除,先在樓下加強警戒,等待專業人士前來排險。該房產公司一負責人說,這些玻璃是洛陽一廠家負責安裝的,已安裝了一年多。每塊玻璃都有100多斤重。前幾天發生過一次玻璃炸裂后墜下高樓的情況,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沒想到,又發生了相同的情況。 (四)建筑工地玻璃墜落 成都空降“玻璃雨”工人變血人。據2006年7月11日《華西都市》以“高空墜物傷人事件再次發生,工地安全問題不容忽視”為題報道,昨日下午,成都西華門街某工地發生一起意外事故,工人們在安裝外窗玻璃時,整扇玻璃破碎,鋒利無比的碎玻璃雨點般灑落,樓下一名工人腦門被玻璃片擊中,當即血肉模糊。 嚇人高空“玻璃雨”砸向工人:“嘩!”昨日上午11點多,西華門街某寫字樓工地突然傳出重物墜下的脆響,一塊玻璃幕墻在安裝時,不知何故突然發生垮塌,幾百公斤重的玻璃從高空掉下,一名正在施工的工人當場被“玻璃雨”砸暈過去。記者聞訊趕到事發工地,見安裝玻璃幕墻用的吊籃掉在地上,到處撒落著碎玻璃,玻璃渣上浸滿了血跡。一名工人告訴記者,當時吊籃停在七樓安裝幕墻,正下方有工人在清理渣土。突然,7樓一塊剛裝上去的整塊玻璃突然破碎并脫落垮塌,鋒利無比的碎玻璃片從高空砸了下來,而下方的那名工人渾然不覺。附近的工友大聲喊:“快跑,玻璃砸下來了!”但慘劇還是發生了,玻璃“轟”地砸在那名工人的頭上,只聽工人一聲慘叫,當場就暈了過去。“我們嚇得趕緊過去扒開碎玻璃渣,打120求救!”據附近的一位目擊居民說,當時他聽到工地里傳出嘈雜聲,然后就看到一輛救護車駛來,但奇怪的是工地門鎖著,不讓救護車進去,一會兒,幾個工人抬著一個滿頭是血的人上了救護車。救治3小時手術保住性命:記者隨后趕到市三醫院,據接診醫生稱,傷者當時的情況慘不忍睹:頭頂上方布滿大大小小的傷口,鮮血不斷冒出,情況非常危急。從下午2點過開始,腦外科醫生為受傷工人進行了長達3個多小時的手術,總算保住了傷者性命。據了解,受傷的工人姓劉,今年21歲。 警惕工地頻現“高空殺手”:據專家說,建筑工地是高空墜物傷人的易發地,這些地方在安裝或拆卸塔吊、外用電梯、安裝玻璃幕墻等特殊工序時,應嚴格控制作業時間,加強安全防護。對地處鬧市、臨街等人流密集的在建工程和正在施工的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險性較大的工程,要檢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一是要對易墜落物,如廣告牌、陽臺擺放物品等經常進行檢查、緊固,確保其牢固可靠;二是行人盡量遠離可能出現高空墜落物的地方。建筑工地施工人員因工作條件而不能遠離時,要加強自我保護,戴好安全帽。 (五)雜物墜落 北京樓上扔花盆砸中無辜人。據2007年9月21日《北京晚報》報道:20日下午3時,金女士在學院南路32號院被從10號樓上扔下的空花盆砸中頭部,目前已經住進附近的二炮總醫院。下午5時,金女士的朋友張先生指引記者來到現場,距離居民樓五六米遠的地方有一攤血跡,在血跡旁邊還有幾綹長約30cm的卷曲頭發,還散落著花盆碎片。出事的地點位于該居民樓1單元門和2單元門的正中間,居民樓三層以上的窗戶沒有安裝護欄,在窗臺上也沒有住戶擺放花盆。二炮總醫院住院病房內,剛剛縫合完傷口的金女士衣服上血跡斑斑,巴掌大的紗布包裹著頭。她說頭部還很疼,半邊身子都是麻的,耳朵也嗡嗡作響。她的愛人柳先生介紹,當時兩個人正在樓下背對著10號樓等待張先生,“就在我一扭頭的工夫,一團黑影就砸下來了。”隨后金女士就被砸中倒地,之后1分鐘內她都無法正常說話。 “肯定是有人故意往下扔花盆的?!绷壬f:“當時也沒有刮大風,再說我們距離居民樓有五六米遠,如果是自己掉下來的應該正好落在居民樓附近,怎么可能跑到這么遠的地方呢?”院里的居民表示,從10號樓往下掉東西的不是一天兩天了。金女士出事前的半個小時里,就從樓上接連扔下了3個空花盆。居委會的工作人員表示,金女士被砸傷之前,曾有一輛停放在樓下的出租車也慘遭毒手?!皬臉巧贤氯永⑵【破?、花盆等雜物。”工作人員介紹:“我們也曾經在居民樓里貼過通知讓大家不要往樓下亂扔東西。但情況一直沒有改觀。希望公安部門能夠調查一下?!? 武漢高空墜物傷人一棟樓21家住戶"連坐"賠償17萬。據2007年1月19日《長江日報》報道,武漢樓上掉下的煙灰缸砸中路人頭部,昨悉,因無法舉證證明自己未扔煙灰缸,該樓21家住戶,被判共同賠償17萬元。2006年8月的某晚,曾曉龍走在馬路邊人行道上,一個玻璃煙灰缸從天而降,砸中其頭部。曾曉龍因腦損傷,醫療費花去17萬元。經查,肇事煙灰缸是從馬路邊一住宅樓2樓以上靠馬路窗戶扔下,但2樓以上共23家住戶,均不承認自己扔下煙灰缸。23家住戶被告上法院。庭審中,只有兩戶舉證證明從未在此居住,其他21家遂被判共同承擔賠償。 重慶大風吹落高樓傘柄路人頭顱被插當場死亡。2007年8月1日,重慶萬州北山一支路的王久成正在藥店買藥,突然刮起大風,他趕緊回家收衣服。突然一傘柄從高空落下,不偏不倚插入他的頭顱,致其當場死亡。據2007年8月3日《重慶商報》報道,前日,家住重慶萬州北山一支路的王久成在藥店買藥,見大風驟起,趕緊回家收衣服,途經一居民樓時,悲劇發生了:一傘柄從高空落下不偏不倚插進他的頭顱,致其當場死亡。鉤狀“殺人”傘柄是誰家墜落的?目前無人認賬。家屬欲向整棟樓的居民索賠喪葬費,警方已展開調查。 回家收衣服遭遇不測:據王久成的鄰居陳某稱,當天下午3點多鐘,他到北山一支路一藥店買藥,碰到王久成也來買藥。他們聊了幾句,就在這時天氣突變,大風驟起,王起身離開并稱回家收晾在陽臺上的衣服。據另一位目擊者稱,當王久成一路小跑到北山一支路17號附1號樓下時,突然“咚”的一聲,一根“鐵鉤”從樓上掉了下來,插在了他頭部致使他栽倒在地。目擊者急忙撥打120急救電話,由于“鐵鉤”插進王的頭顱過深,救護車還沒有趕到,王便停止了呼吸。據死者家屬等人辨認,“鐵鉤”是一個大傘柄,有1米多長,插入頭顱的部分很鋒利。 將向整棟樓索賠喪葬費:記者了解到,鐵鉤墜落的居民房是一幢9層高的樓房,與王久成居住的房子面對面,中間僅隔一個10余米寬的地壩。但事發后,該樓住戶中沒有一戶承認“殺人鐵鉤”是自己家里的。昨日,死者家屬魯女士稱,她希望“鐵鉤”的主人能主動站出來,共同面對這場悲劇,因為誰都不希望有事發生。她說,如果都不認賬的話,她將向全樓住戶索賠喪葬費等相關賠償。據萬州區公安局北山派出所有關負責人介紹,事發時風很大,不少高樓都有東西墜落,經初步調查“殺人鐵鉤”是風吹下的。 有別高空拋物物主不擔刑責:對此,重慶錦揚律師事務所倪世鈞律師稱,如果“鐵鉤”是被風吹下,物主對傷害結果負有民事賠償責任,由于不同于人為高空拋擲東西,所以不承擔刑事責任。倪律師還說,如果該“鐵鉤”在放置、保管等方面并無不當,純粹是因大風致其墜落傷人,則屬不可抗力事件,可以免責。 徐州高空拋物影響周圍的環境還帶來安全隱患。據2006年9月18日《徐州日報》報道,錦繡嘉園物業管理處一名工作人員來電反映,近來該小區發生多起高空拋物現象,影響了周圍的環境,同時還帶來一定的安全隱患。4月份的一天,錦繡嘉園保潔員王夫云在5號樓下打掃衛生時,背部被樓上扔下的玻璃瓶砸了一下,由于樓上很多居民都打開了窗戶,因此根本不知道是哪一戶丟下的瓶子。7月19日,6號樓居民丟下的醬類物,將樓東側的外墻以及該樓27、28層的空調機污染,次日物業公司只好請人過來清理墻上的污物。據錦繡嘉園物業公司劉峰經理介紹,為了清理6號樓東側外墻的污物,他們花費了近1000元的清潔費。由于找不出丟垃圾的人,物業公司只能張貼一些宣傳、教育標語?!昂芏嘈^都存在高空拋物問題,但是很難找出丟垃圾者,物業管理者只有讓保潔人員多打掃幾次?!秉S河景園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的劉主任說,以往還曾出現過高空拋物傷人的事件,由于很難取證,警方接案后也大多不了了之。 徐州義行律師事務所律師沈威認為:高空拋物目前來說僅是道德問題,要杜絕此類事件發生,還應制定有關法律規定,對嚴重的拋物事件進行嚴格的處罰。天津6級大風高空墜物頻傷人。2006年12月16,天津“津報網”9時至下午6時共接到11起來自和平、河西、河東、紅橋等區高空墜物傷人傷物的報料。未關好的窗戶玻璃被風拍碎墜下,花盆、衣架等從天而降,不僅造成多名路人受傷,還造成3輛轎車損壞。另外,二南開中學附近、南口街附近均有建筑工地的活動房房頂被風掀落,短時間影響了交通。 三、有關行政措施 目前有關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是采取“安裝安全玻璃、更換不過關玻璃幕墻、沒有能力替換的要貼膜”三大措施。 1.安全玻璃 對于在高層建筑使用安全玻璃,主要擔心的是玻璃破碎高空墜落傷人。原因可能有三:一是玻璃具有足夠的強度,使其處于工作狀態時保證不破壞——強而不碎;二是玻璃具有防碰碎散落性,使其處于破碎狀態時保證不會墜落飛散——墜而不散落;三是玻璃具有不易傷人的破壞形態,避免大塊銳利碎片,而呈鈍角、圓滑小顆粒狀。 不論何種形態的玻璃碎片,如從高層建筑上散落而下,都是危險甚至致命的。而鋼化玻璃的一個特性是由于預加熱應力的不能全部消除,因此有1/000~1/000的自爆率,其破壞是無先兆的。這樣,玻璃自爆破碎和高空散落,便成為高層建筑玻璃幕墻使用(全)鋼化玻璃并不安全的基本技術依據。因此,在一定高度下使用(全)鋼化玻璃被認為是安全的,而超過一定高度使用它則應認為是不安全的。 有落地窗的住宅易出現險情,時下大窗戶、低窗臺的房子越來越多,采用落地窗的住宅也越來越多,但存在的安全問題也是不容小視的。如固定窗框強度不夠,使用者輕趴在窗框上會導致玻璃破裂;落地窗僅用固定玻璃,沒有必要的防護,兒童玩耍、椅子翻倒等正常活動會碰破玻璃,造成險情;在高層住宅的高層套型中采用落地窗時,如果沒有必要的防護設施,老年人普遍反映外眺時眩暈。類似情況只要引起投訴,設計人員就要承擔一定責任。根據規定:面積大于1.5㎡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于500㎡的落地窗,都應該使用安全玻璃。因此,購買固定扇落地玻璃窗,務必要確定產品是否采取了確實可行的安全防護措施。 2003年12月4日,國家發改委,建設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等四部委聯合發布《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規定》。該《規定》要求,自2004年1月1日起,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城市的新建、擴建、改造、裝修及維修工程等構筑物,應按該《規定》要求使用安裝安全玻璃。建設、施工單位采購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須具有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CCC標志),且提供CCC證書復印件。 該《規定》所指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鋼化玻璃、夾層玻璃及由鋼化玻璃或夾層玻璃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該《規定》指出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為建筑材料的下列十一個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一是7層及7層以上建筑物外開窗;二是面積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三是幕墻(全玻幕除外);四是傾斜裝配窗、各類天棚(含天窗、采光頂)、吊頂;五是觀光電梯及其外圍護;六是室內隔斷、浴室圍護和屏風;七是樓梯、陽臺、平臺走廊的欄板和中庭內攔板;八是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九是水族館和游泳池的觀察窗、觀察孔;十是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門廳等部位;十一是易遭受撞擊、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指《建筑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和《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所稱的部位。 2.節能安全玻璃貼膜 目前上海等地在廣泛推廣使用節能安全玻璃貼膜。據上海市房地產研究院衛國昌副院長介紹,他們已經對節能安全玻璃膜進行了大量課題研究,發現安全玻璃貼膜在節能方面獨具優勢。16㎡室內玻璃貼膜后,24小時可節電0.24度,如按上海物業管理房屋面積12081萬㎡計算,扣去50%的房率,居住面積為6040萬㎡,考慮50%的玻璃貼膜,一天就可節電0.24×30200000÷16=447400千瓦時,若按當時0.61元/千瓦時電計,則一天約節省電費0.61×447400=27萬元。從長遠來看,以上的數字是相當可觀的。 據統計,全國每年的玻璃生產量約1344萬㎡,除去16%~18%的深加工玻璃,其余約1102萬㎡原片玻璃被人們直接用于建筑、裝飾等領域,這無疑為安全玻璃貼膜提供了一個較大的市場空間。安全玻璃貼膜不僅適合在新建筑物中使用,對翻修改造現有建筑物更具獨特的效果。此種玻璃貼膜很容易貼在現有的窗玻璃系統上,而且不需要再添加任何昂貴的設備,是一種既廉價、省時又節能、安全的改造舊有建筑門窗的材料。 3.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舉措 2007年10月7日,上海市建設交通委副主任孫建平宣布,本市玻璃幕墻建筑專項整治全面進入第二階段——整改階段。從8月開始至今,收到自查通知的1000多幢高樓中,211幢建筑沒有自查出問題,330幢自查出存在隱患的建筑,已有201幢完成了初步整改。自查主要是針對已投入使用5年以上的玻璃幕墻建筑。 既有玻璃幕墻建筑主要安全隱患分別為:開啟窗膠、密封條、受力構件、雨水滲漏以及使用非安全玻璃問題。由于玻璃幕墻一旦爆裂或高空墜落將對市民構成嚴重威脅,為此一系列有效措施也加大彌補壽命長的玻璃幕墻不出現問題,目前新造樓都必須安裝安全玻璃,而不過關的玻璃幕墻必須更換,沒有能力替換的要貼膜保護,以防止破裂傷人。目前上海市建設交通委員會已經列出了12項威脅到城市安全存在隱患的事物。玻璃幕墻整改階段將到2008年3月結束,2008年汛期前空調外機整治將開展。 廣州市建委規定從2005年6月1日起,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八類建筑必須使用安全玻璃。據廣州市建委建材處副處長李大鵬介紹,目前廣州市已有20層以上的建筑3000多幢,其中玻璃幕墻建筑占了相當的比例,開發商為了節約成本,在應使用安全玻璃的中位使用普通玻璃,造成高空墜落傷人的事件屢有發生,隱患不容忽視,尤其是廣州作為臺風多發地區,使用安全玻璃更是刻不容緩。目前廣州正在拆除防盜網,使用安全玻璃將有助于防偷防盜,此外在防噪聲干擾、防紫外線照射,以及建筑節能降耗上,安全玻璃都可發揮積極作用。 廣州市還規定,凡2005年6月1日前竣工使用的建筑物,構筑物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其所有者或管理者要在10年內(玻璃幕墻2年內)采取相應措施,以達到建筑安全玻璃的技術要求。無疑,這一規定又為安全玻璃、安全玻璃貼膜產品提供了很大的商機。 四、高空墜物立法的討論 1.共同危險行為 構成要件包括:一是數人實施了共同危險行為;二是數人的危險行為均有可能造成損害結果;三是損害結果已經發生,但不知何人造成;四是行為人沒有法定的抗辯事由”。 在共同危險行為的客觀要件(數人實施了共同危險行為)上,又存在著“行為之共同說”與“加害人不明說”兩種主張,前者強調行為在時間、場所上的關聯性,后者強調調致害人的不能確知性。 但無論是哪種學說,都首先要解決一個問題:何為共同的危險行為?有專家曾專門對此作出了對比分析:行使于同一道路的汽車,其中一車傷人,如同宿舍一人失火一樣,不能認定為共同危險行為,但如果兩車是超速競賽就認為是共同危險行為,蓋兩車俱已關與競賽之危險行為也,即強調在公路上賽車是一種危險行為??梢?,所謂“共同”,其真實含義是數人的行為均與某一危險行為相關,因此,共同危險行為之連帶責任的承擔判斷,是以行為人是否參與危險行為和危險行為是否致害兩個標準來進行的。一方面,危險行為致害,則由行為人承擔責任;另一方面,行為人只要參與共同危險行為,就承擔連帶責任。其規范目的在于處理因果關系難以認定的困境,以保護被害人。就此而言,受害人必須先行證明數人參與了危險的行為,且該危險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著擇一的因果關系,方能實現其要求此數危險行為參與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主張。北京王案中,確有數住戶家中窗戶玻璃缺損,就這幾位住戶若受害人能證明他們對于玻璃缺損存在過錯,的確可以向這數位住戶主張連帶責任,但直接追究整棟樓房所有住戶的責任顯然失當。而重慶郝案中,受害人并未證明有數人參與了拋擲煙缸的危險行為,因此要求整棟樓房的住戶來證明自己并沒有參與拋擲煙缸的危險行為顯然是錯誤地理解了共同危險行為理論。 2.集體責任 共同危險行為僅是集體責任理論中的一種,而非全部。在我國除共同危險行為外尚有共同加害行為,而在美國侵權法上集體責任理論更是包含了四項獨立的法律原則:一致行為原則(與我國的共同加害行為相同)、選擇責任原則(與我國的共同危險行為相同)、企業責任原則、市場份額原則?!凹w責任”,所包含的這四項法律原則在適用條件下存在著不少的共同點。首先,案件的特殊情況使得原告無法證明到底是哪一個具體被告的過失導致了損害結果的發生;其次,被要求承擔集體責任的被告們必須都參與了可引發同一損害結果的過失行為;再次,證據問題必須是與過失行為或不合格產品本身有聯系;最后,在決定是否起用集體責任理論時所應當考慮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是,我們是否還有其他有效的救濟方式或程序能使受害者得到合理的經濟賠償”。從美國侵權法上的表述來看,受害人是否無法通過其他救濟方式來獲得賠償只是能否適用集體責任的一個參考點,而絕非是唯一的參考點。在適用集體責任之時,首先就得考慮是否數被告都參與了可引發同一損害結果的過失行為,如果這一點得不到證明,那么即使受害人沒有可以獲得適當賠償的救濟方式也不能適用集體責任。由此可見,數被告都參與了可引發同一損害結果的過失行為實是適用集體責任的一個前提條件。據此,北京王案中受害人將整樓住戶列為被告顯然失當,而重慶郝案中受害人將整樓住戶列為被告更是毫無法理依據。因為,兩案的受害人均不能證明他們所列舉的所有被告都參與了可引發損害結果的過錯行為。 3.民法通則和物權法 近些年,全國不少地方高層樓宇高空拋物砸死砸傷人的事件屢見不鮮。我國針對高空拋物或墜物,有法律規定,《民法通則》126條明確規定:高空墜物造成人身損害,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我國除了《民法通則》之外,新出臺實施的《物權法》中也有規定,房屋業主和小區管理者都有維護安全的責任。從2007年9月12日周女士被砸事件中,房屋業主或房東、肇事的化裝品公司員工張小姐,還有設計制造玻璃窗的商家都有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毗鄰的香港在高空拋管理處罰方面,不論行為人是主觀還是無意識、也不論是否造成人身財產損傷損害,都屬違法;而在深圳同樣是高層樓宇林立,高空拋物或墜物,只要沒傷著人,可能就不會有人追究,這可能是高空拋物行為越演越烈,沒有得到有效約束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們認為,更加細化一下,出臺一個更具有操作性的一個規范,這樣可能會減少高空墜(拋)物的發生。 4.舉證倒置 2002年4月1日起實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傷害的侵權訴訟,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即舉證倒置。 曾有案例,成都一清潔工在樓下工作時被飛來石塊砸得頭破血流,18層樓72住戶全成被告,律師稱,如果肇事者不主動承擔責任,該單元18層樓的72戶業主將成為該案被告。如果72戶人家無法證明自己與此案無關,就可推定其有過錯,即舉證倒置。最后受害者清潔工勝訴,72戶業主負賠償責任。在此,給人們提個醒,高空拋物不僅涉及公民道德問題,現在還要被追究法律責任,不能心存僥幸,千萬不能往樓下丟東西,即便你不出來承擔責任,同樣要受到法律的懲罰,受害人一樣能為自己討回公道。 5.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經常收到業主對高空拋物的投訴。作為業主,將高空拋物的發生歸罪于物業管理單位的管理不力,要求物業管理單位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是不理智的。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經常收到業主關于高空拋物的投訴。作為物業管理單位對高空拋物投訴的處理措施,更多的是加強宣傳和引導,通過多種方式宣傳高空拋物的危害性,以實際案例闡述高空拋物給人們帶來的教訓及承擔的法律責任,借此觸動人們麻木甚至沉睡的神經和心靈,以期盡量減少高空拋物的不文明行為,最終引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營造和諧的人文居住環境。 作為業主,將高空拋物的發生歸罪于物業管理單位的管理不力,要求物業管理單位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是不理智的。物業管理單位與業主是以物業服務合同為基礎的平等的法律關系,物業管理單位依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為小區全體業主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業主自治自律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物業管理模式,對房屋及配套的公共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公共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至于高空拋物屬個別住戶的個人行為,是置集體利益不顧的不自律表現,給其他業主帶來生活不便甚至生命財產損害,實際上已侵害了受害業主的權益,該行為應屬業主鄰里侵權糾紛。 對于由此產生的糾紛處理,法律法規賦予物業管理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是“告知、制止、上報”,首先物業管理單位對高空拋物通過標識、宣傳圖文等多種形式的宣傳來告知業主這種不文明行為所帶來的危害性,其次物業管理單位發現高空拋物或墜物現象應立即采取有效方式予以制止或整改,至于高空拋物產生鄰里侵權糾紛,物業管理單位一方面及時報告相關政府機關,另一方面應本著鄰里友好和睦原則,積極協調雙方以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協助受害人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不少物業管理處針對“高空拋物”張貼了“溫馨提示”,可成效不大,拋物者視不不見,拋物者充耳不聞,依然我行我素,關鍵是缺失法律的約束和威懾。 高空拋物在我國很多城市司空見慣,“高空拋物”除了危害之外,還會造成人身傷害和心理恐懼,可在法律上卻缺失具體約束?!案呖諕佄铩彪m害命不謀命,但其后果與傷害罪并無二致。為此追究“高空拋物,傷害未遂”的責任,設立訓誡的機構,對觸犯者實施強化教育,應是地方立法的緊迫課題。 6.市民建議 不少城市市民呼吁:不要讓“高空拋物”再傷人了。更多人則關注如何杜絕高空拋物。很多市民指出,應對高空拋物行為制定法律條文,作為處罰肇事者、賠償受害人的依據,明確部門負責監管、處理此事。建議有條件的小區應在公共場所安裝電子監控設備。在規劃、設計高層建筑時,應盡量遠離人行道,并在低層加建裙樓或安裝雨篷,這也是防止高空拋物傷人的有效手段。 各地普遍認為,解決高空拋物的根本途徑在于立法和提高市民素質。 五、結 語 高空墜物已成為社會一大危害,嚴重影響到人們生活環境及生命財產安全。在實現城市發展目標的規劃中注入安全和有序的內涵,顯得格外重要,在這方面我國可借鑒新加坡的成功經驗,只要對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構成潛在威脅的行為,都必須予以約束和管制。 高空拋物不僅僅是道德和素質范疇的問題,若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予以約束,那些缺乏道德意識或素質低下的人自我約束力會放松,受害人也無法利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正當的權益。在加強社會宣傳、引導、教育以提高居民的道德素質的同時,呼吁政府盡快健全與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維護居民良好的生活環境與正當權益。 因此,對高空墜物進行專門立法,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