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女和太監是如何做夫妻的?
他們有“結婚”儀式,晚上一起睡覺,也會有孩子。但不同的是,他們“一女多夫”“一夫多女”很常見。另外,宮女若沒有對食,會被人嘲笑,就和現在嘲笑剩女一樣。
對食,本意是面對面吃飯。但后來,慢慢演變出特殊的含義。
熟悉歷史的朋友,可能知道,對食的特殊含義,是太監和宮女結為“夫妻”。
但我翻閱史書,意外有了新的收獲。
最早的“對食”,出現在《漢書》中,并不是指太監和宮女做“夫妻”,而是用來描述同性宮女的戀愛關系。
《漢書》:“(道)房與(曹)宮對食”“宮人自相與為夫婦”。
而且,這種女孩子之間的同性戀愛,不止發生在宮女身上,連皇后也參與其中。
比如,金屋藏嬌的女主人——陳皇后,即漢武帝劉徹的第一任妻子。
劉徹登基后,寵愛衛子夫,陳皇后常年受冷落,便讓女巫穿著男裝,和她同時起居,兩人扮成恩愛夫妻,即“相愛若夫婦”。
當然,隨著時間的發展,“對食”就不再專門指宮女和宮女的戀愛,更多地被用來形容“宮女與太監做夫妻”。
那么,問題來了。
太監身體殘缺,也沒有生育能力,他怎么能娶宮女當老婆呢?
太監娶了宮女之后,他們又是怎么過夫妻生活的呢?
別著急,我們一一來解答。
太監為何要娶宮女?在古代,太監是挨了一刀的男人,不算完整男人。
但人就是這樣,越缺少什么,就越需要什么。
相比正常男人,太監更需要老婆,不止是心理上需要,身體上更需要。另外,他們若能結合,還能產生想象不到的能量。
其一,得到精神上的撫慰古代的生存環境,可比現代惡劣多了,有很多很多人吃不飽飯,很多很多人讀不上書。
若能進入紫禁城,有個正經編制,基本上都是“人上人”,被很多人羨慕。
只是,外頭的人羨慕歸羨慕,里面的人各有酸楚。
無論宮女還是太監,說到底,干的都是伺候人的活,沒人在意他們的心情。
因為身體殘缺,絕大多數的太監,不由自主會自卑。
而宮女呢?
只有少數能勾搭上皇帝,飛上枝頭當后宮嬪妃,絕大多數都在各自的崗位,默默干活。
除非祖墳冒青煙,絕大多數的太監和宮女,都是庸庸碌碌走完一生。
但任何一個鮮活的人,都需要精神上的撫慰。
因此,務實一點來說,太監和宮女,彼此就個伴,打發一下宮中寂寞無聊的時光,也是非常不錯的選擇。
《萬歷野獲編》:“宮掖之中,怨曠無聊,解饞止渴”。
太監若能娶宮女,就算什么都不能做,也能在深宮中感受家的溫暖,獲得歸屬感;
宮女若能嫁太監,漫漫長夜中,有個依靠,也更容易得到安全感。
其二,滿足身體、生理的需求。根據現代醫學的研究,太監雖然失去了器官,身體殘缺,但他們仍然會有正常的需求。
如果這個太監,是成年之后才進行的“手術”,這種需求就更旺盛了。
古代雖然沒有科學研究,但他們的認知并不落后,否則也不會有“京師人謂,此曹男性憂在,必須近女”的說法了。
《雙槐歲鈔·卷八》:京師人謂,此曹男性憂在,必須近女。
而宮女也是正常女子,她們同樣會有相應的需求。
只是,深宮內院中的她們,能看到的“男人”,絕大多數是太監。
有句話說得好:“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他們有了正常的需求,也不必苛責。
只是,太監畢竟挨了一刀,不能真正行夫妻之事,部分人就會采取特殊手段發泄,甚至有些殘忍。
比如,史料中就曾明確記載,有些太監的手段,可能會讓宮女受傷,并且影響第二天的當值。
“相愛淫謔甚于平人,夫妻居室之事,每一交接,則將女人遍體抓咬,必汗出興闌而后巳。其女人每當值一夕,則必倦病數日。”
當然,這種暴虐的太監,是少數。
絕大多數的太監,可能和《甄嬛傳》中的蘇培盛一樣,只是想要一個溫暖的家。
需要強調的是,我這里講的,都是真太監,古代也有一些假太監,比如最著名的假太監——嫪毐,與秦始皇的母親趙姬,勾搭生子。
但這些假太監,背后都有政治陰謀,不在今天的討論范圍之內。
其三,太監宮女結婚,是能力的彰顯。在民間,妻妾的數量,不僅用于傳宗接代,還是男人能力的體現。
在古代,可不是任何一個男人都能三妻四妾的,普通的老百姓,能娶到一個老婆,就算很不錯了。能三妻四妾的,大多都是達官貴族。
同樣的道理,在宮中,太監娶妻,也是一種能力的體現。
事實上,翻閱史料,太監的婚姻,早在秦漢時期就被允許了。
最初是個例,后來慢慢地,就成了普遍現象。
比如,《魏書》中就明確記載,太監不僅可以娶妻,還可以到處收養兒子。
《魏書》:“(王琚)養子寄生,未襲而亡。子蓋海,襲祖琚爵。”
有些太監,不僅要四處收養兒子,還要攀比妻妾和養子的數量,來彰顯自己的身份。
“黑養族弟趙奴第四子熾為后”“先以從弟老壽為后,又養太師馮熙子次興。嶷死后,二人爭立。嶷妻張氏致訟經年,得以熙子為后”。
有句話說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糾紛。
太監也是人,自然也有攀比心理。
唐朝時期,宦官專權嚴重,有些太監甚至有上百個養子。
最著名的是晚唐大宦官楊復恭,他的養子有600多人,其中不少是各地的節度使或刺史。
因此,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太監和宮女娶妻,就是為了“顯擺”,而收養養子的目的,則在籠絡人心,培養勢力。
太監如何娶妻?從前文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知道,太監娶宮女為妻,至少有3大理由。
而從史料的記載來看,在古代宮廷中,宮女和太監結為對食,并不是十惡不赦的大罪,反而十分普遍。
那么,問題來了。
太監到底如何才能娶到宮女呢?
或者說,太監和宮女結婚,需要滿足怎樣的條件呢?
宮女和太監結為“對食”的情況,在明朝最為典型,也最為普遍,因此,我以明朝為例,和大家聊聊他們締結婚姻的方式。
方式主要有2種:
第一,皇帝賜婚。明朝初期,明太祖吸取前朝教訓,嚴格禁止太監宮女結為對食,甚至不惜動用酷刑:
“太祖馭內官極嚴,凡閹人娶妻者,有剝皮之刑。”
但是很快,朱棣就推翻了這條規定,甚至親自賜婚太監。
這位被賜婚的太監,名叫劉通,他自小跟隨朱棣南征北戰,立下無數軍功,和朱棣的感情也非常好。
最終,朱棣破例,為他賜婚,將王家女許配給他當老婆。
“特賜居第,以王氏之女為配,俾理家政,以奉其母,恩至厚也”(《故太監劉公墓志銘》)
劉通的妻子,不是宮女,但朱棣的做法,打破了太監不能娶妻的規定。
此后,明朝太監娶妻,就開始泛濫成災。
清朝建立時,皇帝也明令禁止太監和宮女之間的戀愛,但實際上,還是有很多例外情形。
《甄嬛傳》中,蘇培盛與崔槿汐結為對食;《如懿傳》中,蓮心與王欽也結為對食。這些情形,在歷史上都能找到對應的人物,并不是影視劇胡編亂造。
由此可見,哪怕古代明確禁止太監娶妻,只要皇帝開心,也能打破禁令。
當然,這些能被皇帝賜婚的太監,只是極少數人,絕大多數太監娶妻,采用的都是第二種方式。
第二,自愿、平等、主動結為“對食”。明朝時期,太監和宮女結為“夫妻”,的確是從食物發展而來的。
講個故事,大家就明白了。
魏忠賢掌權之前,太監的一日三餐,只能是外面送進來的冷食。
有條件的,稍微加熱一下,湊和吃;絕大多數,吃的都是冷菜冷飯。
但宮女的條件就好很多。
她們都有自己的小廚房,可以生火做飯。
為了能夠吃口熱飯,很多太監都會刻意討好宮女,只要兩人結為“對食”,就能擁有正大光明蹭飯的機會。
為了吃飯,太監們使盡了渾身解數,甚至還出現不少“爭風吃醋”的行為。
比如,兩個太監為了1個宮女而打架斗毆,即“爭奸斗毆”;再比如,太監們因此互相仇視,甚至拿刀砍傷對方,進行打擊報復,即“或所歡偵知之,至于相仇,持刃槍復者”;在明朝,一個宮女,若長期沒有“對食”,也會被同伴嘲笑,就好像民間嘲笑大齡剩女一樣。
“茍久而無匹,則女伴俱姍笑之,以為棄物”。(《萬歷野獲編》)
從上述描述可以看出,在古代宮廷,宮女和太監結為“對食”,還真的挺普遍的。
即便開國皇帝明令禁止,到了中后期,基本上也都放開了。
畢竟,這些都是人性嘛。
那么,太監和宮女是怎么過夫妻生活的呢?
結為“對食”后的生活宮女和太監在一起后,有優勢,有也苦楚,和正常婚姻一樣,酸甜苦辣咸,沒有一個能逃掉。
第一,結為夫妻的儀式在古代,宮女和太監結為“對食”,可不是兩人互相點點頭,就可以住在一起了。
據史料記載,結為“對食”,是有專門的儀式的。
他們會仿照民間的“嫁娶之禮”,會先派人來說親,然后選定日子,對著星星和月亮,發誓此生不再有另外的人。
“其講婚媾者,訂定之后,星前月下,彼此誓盟,更無別遇”。
相比民間婚禮,結為對食的儀式,還是簡陋很多。
第二,夫唱婦隨,連皇帝都見怪不怪當儀式結束,太監和宮女便會有了一個“家”。
逢年過節時,他們會以“家”的名義,開展節日活動。
比如,他們會每家出一點菜,然后互相串串門,聊聊天。
“各家皆蒸點心儲肉,將為一二十日之費。三十日,歲暮,即互相拜祝,名曰‘辭舊歲’也。”(取自《酌中志》)
除了無法行“夫妻之事”,他們基本上和普通夫妻沒有區別,一樣的夫唱婦隨。
皇帝對此也習以為常,甚至還會主動問起他們的另一半,或者直接詢問: “你的菜戶是誰?”(明朝的“對食”,又叫“菜戶”)
《萬歷野獲編》:“即至尊或亦問曰:‘汝菜戶為誰?’即以實對。蓋相沿成習,已恬不為怪”。
菜戶,的確是個非常生動的詞。
不過,連皇帝都見怪不怪了,就很奇怪了。
畢竟,在法律層面,對食是不被允許的。
為什么明朝皇帝對此見怪不怪呢?
我推測,這可能和特務機構的發展有關。
明朝中后期,皇帝特務機構越來越發達,需要的人也越來越多。于是,大量已經娶妻生子的成年男性,主動選擇入宮當太監。
這是趨利避害的必然。
傳統的科舉考試,你若想得到皇城的編制,簡直是風毛菱角、難上加難,但是走太監這條路,就簡單多了,甚至前途一片光明。
于是,大量完成娶妻生子任務的男人,主動選擇走宦官之路。
那么,早早入宮,還沒有妻子的太監們,找個宮女結為“夫妻”,似乎也不過分吧。
第三,沒有法律保障,可以隨意換人哪怕是明朝,在法律層面,“對食”都不被制度認可。
這意味著,對食夫妻,沒辦法受到法律的保護。
舉個例子。
正常的夫妻,丈夫去世,妻子可以享受他的財產。
但對食夫妻不行。
只有皇帝額外恩賜,妻子才能享受丈夫的財產,否則,就相當于是一個外人。
比如,天順年間,司禮監太監吳誠去世,他的妻子確實得到了吳誠之前的故宅和莊田。
但這不是正常繼承得到的,而是靠著明英宗的恩賜。
“(英宗)賜司禮監故太監吳誠妻兩京原住房屋并舊賜莊田”。
司禮監太監,已經是太監中的頭頭了,被皇帝關注很自然。
若是那些不被皇帝注意的太監,就算大家都知道宮女是他老婆,這個宮女也得不到半點好處。
當然了,凡事都有兩面性,對食不受法律保護,自然也沒有那么多限制。
對食夫妻中途換人,另結新歡,另換對象的,大有人在。
舉個例子。
萬歷年間,鄭貴妃名下的宮女吳贊女,感情經歷就很豐富。
她先和內官宋保,在一起談戀愛,成為“對食”。
后來,她看上了另外一個太監,便迅速另結新歡,“與同類張進朝者結好”。
宋保自然很生氣,一怒之下,他干脆也不當太監了,直接跑去出家,當了和尚。
《萬歷野獲編》:“不勝憤恨,遂棄其官,去為僧不返,齊類輩咸高之”。
由此可見,為情所困,是人類的通病,哪怕是太監,也不能免俗。
其實,按照當時的社會風俗,這件事,若發生在正經婚姻里,吳贊女是要被拖去浸豬籠的。
因為對食不被法律承認,吳贊女才有隨意挑選丈夫的自由。
歷史上還有另一對著名的對食夫妻——魏忠賢與客氏。
客氏,最早是天啟皇帝的乳母。
最初,她和司禮監太監魏朝結為“對食”,后來,見魏忠賢長得好看,會說話,又會辦事,便直接拋棄了魏朝,和魏忠賢在一起。
《明史》:“長孫乳媼曰客氏,素私侍朝,所謂對食者也。及忠賢入,又通焉。客氏遂薄朝而愛忠賢,兩人深相結”。
當然,對食夫妻,也有從一而終,矢志不渝的愛情。
他們甚至會對妻子或者丈夫,守節一生,再不另嫁或者另娶。
“或一人先亡,亦有終身不肯再配,如人間所稱義節”。(《萬歷野獲編》)
寫在最后其實,宮女和太監在一起,是人之常情。
大家都渴望家的溫暖,普通的他們,就算身體有殘缺,也仍然眷戀這種溫暖。
這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
只是,不少影視劇,一提到太監娶妻、宮廷對食,就好像天大的事情,就好像想要老婆的太監,或者想要丈夫的宮女,仿佛十惡不赦。
但他們真的犯錯了嗎?
朱熹的“存天理,滅人欲”,真的科學嗎?
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力。
對食,只是古代宮廷中的一種現象,是普通的男男女女,想要追求溫暖的體現。
我們不必過分苛責,也無需過度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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