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遺產繼承官司需要哪些證據?
謝邀,遺產繼承糾紛通常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是繼承人的資格問題,二是繼承財產的分割問題,日常糾紛以后者居多。
那么,出現遺產繼承糾紛時,應該提交哪些資料主張自己的繼承權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和最高法院關于審理繼承案件的司法解釋,大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能夠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血緣關系的戶口或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2、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具有法定繼承收養關系的證明材料;
3、代位繼承人與繼承人法定繼承關系的證明材料;
4、能夠證明前一順序繼承人或同一順序其他繼承人喪失或放棄法定繼承權利的材料;
5、合法有效的遺囑材料,包括公證遺囑、自書遺囑、錄音遺囑等;屬于口頭遺囑的,需要兩位見證人先行出具書面材料;
6、引起糾紛的被繼承人的財產證明材料;
7、其他繼承人侵害繼承人繼承權的證明材料;
8、具有《繼承法》規定的可以分得被繼承人財產資格的證明材料。
實際訴訟時,可根據案件性質,主張權利,有選擇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