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的時候是怎樣劃分民族的?
目前中國官方認證的民族一共有56個。這其中漢族人口占到了全國總人口的90%以上,而其他55個民族由于人口較少而被稱為少數民族。中國的民族分布呈現大雜居小聚居的特點:在全國范圍內漢族與少數民族是混合雜居的,但在新疆、西藏等邊疆地區則呈現出少數民族聚居的特點。事實上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如今中國的56個民族全都是民族融合的產物。
中國歷史上的匈奴、鮮卑、契丹、黨項等民族如今都不在56個民族之內。在金庸先生的小說《天龍八部》中的慕容復就是鮮卑慕容部建立的大燕國皇族后裔,然而慕容復這一輩人其實早已和中原漢人并無太大的差異。《天龍八部》盡管是一部武俠小說,不過鮮卑慕容部的漢化卻是真實的歷史。時至今日漢族人口中仍有一部分姓慕容、姓宇文的人祖上是可能有鮮卑血統的。
這種民族融合現象不僅在漢族中存在,事實上在少數民族中也是同樣存在的:蒙古族就是以成吉思汗的蒙古部同化草原上的塔塔兒、蔑兒乞、克烈、乃蠻等部族所形成的。滿族是以建州女真部族為核心融合海西女真、東海女真以及部分被編入八旗的蒙古人、朝鮮人、漢人而形成的。在漫長而復雜的民族融合過程中就形成了各民族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復雜局面。
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滅六國起中國的歷代王朝構建起了一種二元制結構的帝國形態:在以漢族人口為主的中原地區實行高度集權的郡縣制;在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則設置都護府、都督府等行政機構因俗而治。到了清代對新疆、西藏等邊疆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統治比起漢唐時期的羈縻制度已變得更為穩固:清朝的皇帝在中原是天子,在滿洲是部族首領和家長,在蒙古地區是大汗,在藏地是文殊菩薩的化身。
清朝皇帝利用這種多元化的身份構建起了一個同時涵蓋國內各大族系的多元帝國。1840年以后西方列強的入侵使中國開始面臨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在這樣的形勢下中國內部的各族系之間還能有你我之爭嗎?這時無論是什么民族都都必須要團結起來一致對外。這時就有了中國和西洋、東洋的區別了。到了1901年梁啟超正式提出了“中國民族”這一概念。
梁啟超將中國民族的歷史劃分為了三個時代:先秦時代是中國民族自發達、自競爭、自團結的時代;漢朝到清朝前期是中國和亞洲各國競爭交流的時代;清朝后期以來是中國和亞洲其他國家共同對付西方殖民入侵的時代。1902年梁啟超將中國民族改為中華民族。中國的民族觀念以此為標志進入了全新的階段。1912年2月12日清朝歷史上最后一位皇帝愛新覺羅·溥儀頒布退位詔書。
自秦始皇以來在中國延續2133年的皇帝制度就此畫上了句號。《清帝退位詔書》在結尾寫道:“總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游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欽此”。早在漢唐時期中華先民就曾開拓過西域地區,遺憾的是中國歷朝歷代的領土不斷出現變更。
在清代之前還沒哪個王朝能完完全全同時控制今天中國版圖之內的所有領土:漢唐時期開拓了西域,可青藏高原上的吐蕃王國卻不在其控制之下;明代治理東北、西藏,卻又失之西域。清代因為其少數民族出身,可能對治理邊疆少數民族更有經驗吧。東北、蒙古、新疆、西藏等地終于第一次完完全全被置于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控制之下。然而清代對邊疆地區的治理是和中原內地截然不同的。
在當時的蒙古王公、西藏活佛、回部穆斯林宗教領袖看來他們臣服的是滿清愛新覺羅家族。在孫中山先生的早期構想中同盟會十六字綱領中的“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就是將滿清王朝趕出山海關,恢復明末的漢地十八省。不過最終南方革命黨和清政府的和談結果卻是清帝退位后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這就從法理上明確了東北、蒙古、新疆、西藏等邊疆地區為我國領土不可分割之部分。
從此這些地區由滿清皇室的私產變為中華民族大家庭的神圣疆域。歷史上復雜的民族融合現象實際上使民族的識別認定工作成為了一種復雜的系統工作。民國時期戰亂不斷:外有列強侵略,內有軍閥混戰。在這種形勢下誰也沒心思做什么民族識別工作。民國成立后的民族劃分其實相當簡單:漢、滿、蒙、回、藏。中華民國的基本政治綱領“五族共和”也就是因此誕生的。
北洋政府時代的國旗是五色旗:用紅、黃、藍、白、黑五種顏色分別表示漢、滿、蒙、回、藏五大族系。民國時期的漢、滿、蒙、回、藏五大族系其實并不是與今天的漢族、滿族、蒙古族、回族、藏族所對應的。清朝的領土一共分為漢地十八省、滿洲、蒙古、回部、藏區五部分,所以民國時期的漢、滿、蒙、回、藏五大族系其實是與這五大地域所對應的。
清代在中原漢地設有直隸、江蘇、安徽、山西、山東、河南、陜西、甘肅、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廣東、廣西、云南、貴州十八個行省(合稱“內地十八省”)。除此之外清王朝在東北設有盛京、吉林、黑龍江三個將軍轄區;在外蒙古設有烏里雅蘇臺將軍轄區;在內蒙古實行盟旗制度;在新疆設有伊犁將軍轄區;在西藏和青海分別設有辦事大臣轄區。
生活在漢地十八省的西南、華南少數民族由于長期與漢族雜居,所以在民國時期基本被當成是漢族的分支。如今生活在西南、華南的壯、苗、黎、白、彝等少數民族在民國時期是被統歸于漢族系的。民國時期的滿族系也不只包括今天的滿族:生活在東北地區的達斡爾、鄂倫春、錫伯、赫哲等漁獵民族在民國時期都被統歸于滿族系。如今的鄂溫克族、土族等民族在當時則被視為蒙古族的分支。
民國時期的回族系也是一個相當寬泛的概念——這個概念實際上是泛指回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等信奉伊斯蘭教的民族。民國時期的藏族系指的是居住在藏區的民族:如今的藏族以及生活在西藏的門巴族、珞巴族等民族在當時都屬于這一族系。由此可見當時的五族劃分其實是相當籠統的概念。在五大族系之下其實各自存在著若干語言文字各異、風俗習慣不同的民族,只不過這些民族在當時并沒被精確劃分而已。
還有一些如今已被認定的民族在民國時期不被視為中國的固有民族:生活在東北的朝鮮族在當時就不被民國政府承認是中國公民,直到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生活在中國的朝鮮族才正式獲得中國國籍。土改之后朝鮮族公民也獲得了屬于自己的土地,朝鮮族人民由此切身感受到中國政府的民族平等政策,同時也獲得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從這一刻起他們由之前的無國籍人士正式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族之一。
如今中國56個民族中的俄羅斯族主要是在19世紀后期以來從俄羅斯遷徙到我國新疆、東北等地的。一開始他們并不被視為中國的民族之一,直到1934年盛世才召開新疆第一次民眾代表大會時已加入中國國籍的俄羅斯人以“歸化族”的名義出席了會議。1935年新疆召開了第二次民眾代表大會。在這次會議上加入了中國國籍的俄羅斯人被冠以“歸化族”的名稱。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歸化族”改稱俄羅斯族。
其實新中國成立后才真正開始進行較為細致系統的民族識別工作。1953年新中國開展了全國第一次人口普查。在首輪統計中一共登記了400多個民族名稱。這其中云南省登記了260多個民族名稱,緊隨其后的貴州省也登記了80多個。這并不是說中國有400多個民族,而是由于歷史上復雜的民族融合現象導致各民族內部均存在若干分支。各地在申報登記時往往難以區分某一族群究竟是一個單獨的民族還是某一民族的分支。
報上來的民族名稱中多有重復的:有的是自稱不同,有的是他稱不同,有的是漢語翻譯的不同。有些受調查者甚至不明白民族的含義,于是直接用自己所住的地方申報民族,這就導致400多個民族名稱被報了上來。這400多個民族名稱都經過了復雜細致的識別認定。當時的甄別任務主要有三:認定某一民族是漢族還是少數民族;識別該族體是單一的少數民族還是某一少數民族的一部分;確定每個族體的民族成分與族稱。
在經過復雜細致的識別認定工作之后于1954年確認了蒙古、回、藏、維吾爾、苗、瑤、彝、朝鮮、滿、壯、布依、侗、白、哈薩克、哈尼、傣、黎、傈僳、佤、高山、東鄉、納西、拉祜、水、景頗、柯爾克孜、土、塔吉克、烏孜別克、塔塔爾、鄂溫克、保安、羌、撒拉、俄羅斯、錫伯、裕固、鄂倫春38個少數民族。1954年到1964年中國的民族識別認定工作在前一階段的基礎上開始重點對少數民族的支系進行歸并。
如今云南麗江瀘沽湖畔因走婚習俗而為人所知的摩梭人就被認定為是納西族的一支。這一階段的民族識別認定工作又確認了土家、畬、達斡爾、仫佬、布朗、仡佬、阿昌、普米、怒、崩龍、京、獨龍、赫哲、門巴、毛難15個少數民族。1965年到1982年中國的民族識別認定工作進入到第三階段:1965年西藏珞瑜地區的珞巴族被確認為是一個單獨的少數民族,1979年又確認了云南攸樂山區的基諾族。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一些地方建立了民族識別領導小組或辦公室繼續進行各地未了的識別工作。到1982年7月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時一共確認了55個法定的少數民族,再加上人口最多的漢族就是56個民族。1982年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的民族識別工作主要是對一些尚未歸并入56個民族中的族體的民族成分進行劃分。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我國的民族識別工作已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