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定義變量?
1、首先,我們可以在函數外面定義變量,就是全局變量。
2、局部變量可以與全局變量同樣命名。
3、但是優先級是局部變量優先。
4、但是局部變量的生命周期是整個結構內。
5、全局變量是整個程序結束,才釋放。
6、我們也可以為變量加上修飾符。
怎樣定義變量?
1、首先,我們可以在函數外面定義變量,就是全局變量。
2、局部變量可以與全局變量同樣命名。
3、但是優先級是局部變量優先。
4、但是局部變量的生命周期是整個結構內。
5、全局變量是整個程序結束,才釋放。
6、我們也可以為變量加上修飾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