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的選擇器優先級是用來決定網頁中多個CSS規則之間誰會被應用的規則。而在所有選擇器優先級中,優先級最低的是6。
當多個CSS規則應用于同一個元素時,瀏覽器會優先應用選擇器優先級更高的規則。例如,id選擇器的優先級高于元素選擇器,而內聯樣式的優先級又高于id選擇器。
優先級最低的6是指使用了通用選擇器(*)的規則。通用選擇器將匹配所有的元素,并且不會具有任何優先級。這意味著,如果同時存在多個規則,其中一個規則包含通用選擇器,那么其他規則將覆蓋它。
/* CSS規則1 */ p { color: red; } /* CSS規則2 */ #title { color: blue; } /* CSS規則3 */ * { color: green; }
在上面的CSS規則中,第一個規則應用于所有的段落元素,第二個規則應用于id為"title"的元素。而第三個規則使用了通用選擇器,它的優先級最低,所以不管它出現在哪里,都不會改變段落和標題的顏色樣式。
在編寫CSS規則時,應該盡量避免使用通用選擇器,因為它會降低樣式表的效率和可維護性。如果有必要,可以考慮使用class或id選擇器來代替通用選擇器,以提高規則的優先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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