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中選擇符是用來指定需要樣式化的HTML元素的。選擇符可以根據元素的標簽名、類名、ID名以及其他屬性來進行選擇。
/* 標簽選擇器 */ p { margin: 0; padding: 0; } /* 類選擇器 */ .blue { color: blue; } /* ID選擇器 */ #header { font-size: 24px; } /* 屬性選擇器 */ a[target="_blank"] { text-decoration: none; }
標簽選擇器是最常見的選擇器,它可以指定需要樣式化的HTML元素的標簽名,如上面的例子中的p標簽選擇器。
類選擇器用于指定具有特定類名的HTML元素,它以英文句點開頭,如上面的例子中的.blue類選擇器。
ID選擇器用于指定具有特定ID的HTML元素,它以井號開頭,如上面的例子中的#header ID選擇器。
屬性選擇器用于指定具有特定屬性的HTML元素,它可以根據元素的屬性名、屬性值、屬性值的一部分來進行選擇。
選擇器可以進行組合使用,例如可以同時指定具有某個類名和某個ID的HTML元素。
#content p { font-size: 16px; color: #333; } .blue.bold { font-weight: bold; } a[target="_blank"].highlight { color: red; }
上面的例子中,第一個選擇器指定了具有content ID的元素中的p標簽,第二個選擇器指定了同時具有blue類名和bold類名的元素,第三個選擇器指定了同時具有target為_blank屬性和highlight類名的a標簽。
選擇符的優先級是根據特定規則來計算的,這是在樣式沖突時非常重要的概念。